林晚橘之前從來沒有來過這兒,但是包裡有黑卡,她走路都是直著腰的,根本就不虛。
這種酒吧肯定隻招待女人,兩人很輕易的就被門口的保安放了行,沈安雪那雙黑色的眼眸輕輕躍動。
目之所及,全是藍色、紫色、白色的霓虹燈牌。
作為正經人,沈安雪從來沒有來過這樣的地方,公司聚會的ktv倒是去過幾次,但是她不喜歡那樣的場所。
因為經常會被一些老男人上司貼著,沈安雪往往很早就會找借口回家。
她寧願待在那狹窄的雜物間內,都不願意忍受耳邊的喧囂,以及人們曖昧試探的眼神,打量自己就仿佛是在打量一件精美的物件。
一樓是個大舞台,上麵有著一些隨歌起舞的女人,身材火辣,身上的衣服是薄薄的黑紗材質。
在絢爛的燈光下,如夢似幻,妖孽無比。
沈安雪低下頭,盯著自己的腳尖,她喜歡穿平底鞋,因為平底鞋走起來舒服,高跟鞋太虐待腳尖了。
平底鞋的鞋尖刷的很白淨,隻不過牛仔材質的鞋皮有些發舊了,因為這雙鞋是很久很久之前買的了。
地攤貨…不值錢,但質量還不錯,穿了這麼久沒掉渣。
也算是一件奇跡了。
林晚橘雖然給沈安雪買了衣服,但她不怎麼穿,因為萬一對方要要回來的話,自己也還可以直接當成二手賣了。
然後賠給對方新的。
她都了解大小姐是什麼臭脾氣了。
林晚橘並沒有讓人開單間,她是來帶女主長見識的,要是開單獨的包間,那豈不是白來了?
隨便找了一處角落,此處能夠觀察到酒吧裡大部分人的狀況,這兒全都是女人,短頭發的,長頭發的。
但打扮的都很潮。
要不是自己現在裝扮的也很豔麗,林晚橘就要犯潮人恐懼症了,沈安雪貼著她坐下。
“我去點酒,你想喝什麼?”
林晚橘以前還是跟朋友來過酒吧的,所以比起女主這種小白花零經驗的人,多多少少還是知道該怎麼玩的。
“隨便。”
沈安雪粉唇一張,說出了那句至理名言。
“真的嗎?”
“這可是你說的。”
林晚橘笑了笑,她這次來,自然不可能不帶保鏢,但要是保鏢貼的太近,就會影響自己和沈安雪之間的浪漫約會了。
所以,林晚橘讓女保鏢待在不遠處的,沒辦法,原主身價確實昂貴,一天到晚都有綁匪盯著呢。
甚至小說中後期還鬨了笑話,綁匪原來是打算綁原主的,結果卻綁成了沈安雪。
為此狠狠給男女主上演了一波虐戀情深,而原主就是個超大號電燈泡。
不過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