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才說呢,暫停喝咖啡,可是今天馬上又嘴饞了。
的確如此,有時候不見得是咖啡好喝,但是嘴饞起來,就是忍不住想聞聞香氣,想嘗嘗看。
而且往往就是嘗過兩口之後就不想再喝了。
隻是過一過嘴癮而已。
這種情形出現過好幾次了,有兩次我還沒在意呢,想喝就喝吧。
不是說要對自己好一點嗎?
可是喝了兩口又覺得不想喝了。
原來是嘴巴饞,加上鼻子饞。
嘴巴饞是想喝一點,鼻子饞是想多聞聞氣味。
的確,不單單嘴巴會饞,有時候嗅覺也會有饞的感覺。
咖啡應該就是色香味都有誘惑力的那種。
可是身體並不喜歡它,它仿佛是一個尤物,有傾國傾城之容,閉月羞花之貓,可是不是每一個人都喜歡它的,就有老臣說她不好,不喜歡她。
所以有時候儘管買下來了,但是喝了兩口,扔掉又可惜,喝完又不情願。
有些委委屈屈地勉強將就。
這仿佛就是某些人的生活一樣。
所以咖啡就更受歡迎了。
它會暢銷並不是因為有多好喝,而是因為嵌入了生活,產生了生活的況味,所以被生活說接納。
這不像是小說嗎?有些出名的作品,要說文學性有多好,也不見得,有些作家的文字就是平實,接地氣,不以文字取勝的,可是它們都融入了生活,是生活的一部分,所以特彆感人。
今後我就買聞著很香的速溶咖啡,而且一定要便宜,不是為了想喝,也不是為了裝逼,提升格調,就隻是為了解饞,在鼻子和嘴巴饞的時候,過過癮而已。
而且喝兩口就丟掉的,也不見得會喝到肚子裡去,在口腔裡過一圈而已,那麼要買那麼好的乾什麼呢?這都是一次性的咖啡,過過乾癮罷了。
對了,在嘴巴裡過一圈時,味蕾是被激開的,難怪喝咖啡會上癮,它刺激的是多種感官,可是靠刺激的,到底不會太貼心。
所以呢,貼心的,讓它喝到肚子裡去,不貼心的,就讓它浮在表麵罷了。
不過不知道有沒有人注意到,當路過星巴克時,會被飄過來的咖啡香味給誘惑,忍不住駐步停留。
據說,星巴克這種地方,在選址的時候就把香氣考慮進去了,一定要進出口附近,而且一定要讓香味飄出來,通風設備都是他們的考慮因素。
也真是想得周到,說是工於心計也不為過。
可是呢,買回家的咖啡就沒有了那股香味,不管是速溶也好,買回家的星巴克咖啡也好,都是如此的,感覺就沒那麼誘惑了。
有時候是有興意闌珊的感覺,好像是受騙了似的,拿到手的沒有看著,聞著那麼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