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高1.82米的依思邁,與參議斯特瓦的兒子卡達爾·斯特瓦,倆人蒙著頭在路上走著,聽到後麵有車來,就豎起一個大拇指。
隻不過,半天的時間過去了,都沒有人願意停下來搭上他們。
一天一夜的野外行走,消耗了兩人的太多精力,也讓二人的形象變的格外邋遢,燥熱天氣帶來的汗水,不僅將兩人醃的入味,不是很合身的衣服也是又臟又皺。
“得找個地方休息了。”卡達爾·斯特瓦將瓶子裡的最後一點水喝完,扔了瓶子,說了一句。
依思邁悶聲道:“我還能行。”
“不能等累的走不動了再休息,到時候殺人都殺不掉了。”卡達爾說著摸了下腰間的槍,又幫依思邁整理了一下背包,接著就將目光看向右側的村落。
他們是帶著兩支槍的,不過,為了練膽,也為了練技術,卡達爾自己沒有用槍,而是用刀來殺人。
事實證明,這對兩人的幫助很大,他們隻在路邊殺了一次人,就完全不害怕了,以至於回到自己的鄉村彆墅,襲殺父親和那個賤人的時候,卡達爾可以像是個大反派那樣,將自己多年來的不滿一股腦的宣泄出去,然後還毫無意外的將兩人給殺死了。
卡達爾親手殺死了最討厭的繼母,依思邁幫他殺死了父親,雖然說,卡達爾有點遺憾,不確定自己是否應該親自開槍殺死父親,可不管怎麼說,此時此刻,是卡達爾的人生中,最快樂最自由最幸福的時刻了。
“打不到車,我們去那個房子。”卡達爾突然指向村外的一間三層小樓,道:“過去看看有沒有人,最好有一兩個人,都殺掉,然後咱們在裡麵睡一覺,吃點東西,休息好了再走。”
“萬一有人中途找上門呢?”
“那就把人弄進房子以後再殺。”卡達爾說的很輕鬆的樣子。他想的也很輕鬆,兩把槍兩把刀,兩人還都殺過人練過手了,就算房子裡多幾個人,他們也殺得掉。
依思邁雖然是個大高個,但他向來聽卡達爾的,本身不是很有主見,膽子反而更小一些,隻問道:“要是外麵的人聽到槍聲呢?”
“殺人之前看一下周圍有沒有人就是了,咱們如果在房間裡開槍,幾十米外都聽不到了。”卡達爾說過,又道:“裡麵的人要是好殺的話,就用刀,省點子彈。”
“好。”依思邁一口答應下來,這兩次殺人,他都沒用過刀,這次還真的想練習一下。
兩名少年簡單幾句話說完,就下了公路,沿著一條田埂走向最近的那棟三層小樓。
樓前有枝葉肥碩的喬木,葉瓣肥碩的花木,屁股肥碩的老狗,敞開的大門裡,還有一個肥嘟嘟的小孩子在跑著玩。
“你好,家裡有人嗎?我們想接點水。”卡達爾接受過良好的教育,此時很有禮貌的站在大門口喊了一聲。
房內,一名20多歲的女子走了出來,看了滿麵笑容的卡達爾一眼,又看看他身後高大的依思邁,問:“你們都是學生吧,怎麼來這邊了?”
“gapyear,就想在上大學之前先休學一年,我們準備當背包客,一直走到濱城去。”卡達爾接著很有禮貌的問:“您怎麼稱呼?”
“艾拉。”
“艾拉,我是卡達爾,很高興認識你。”卡達爾很有紳士風度的樣子。
艾拉攏起頭發笑了出來,同樣道:“卡達爾,很高興認識你。去濱城很遠哦,我記得坐車也要五六個小時的。”
“還有320公裡。我們想先走一段,中間能搭車的話,就搭一段,最好是走一個星期或者更久,鍛煉好自己的能力。等到了濱城,我們再坐船去另一個國家,然後繼續走下去。”卡達爾說的是實話,他們就是計劃到了濱城再找艘船,然後偷渡去彆的國家。
跟殺人計劃類似,卡達爾是決定將在大馬的行程當成練習的,這邊是他們最熟悉的環境,先在這邊練習好了怎麼做背包客,再到國外的時候,才好繼續走下去。
連續幾個名詞,吸引了艾拉的注意力,她不禁有些羨慕道:“你們的生活真不錯,你們不害怕嗎?”
“害怕?沒有必要。”卡達爾笑笑,道:“人生,不過是場遊戲罷了。”
艾拉愣了一下,笑道:“很深沉。”
她隻當這是青少年在裝模作樣,就像自己丈夫年輕的時候一樣。她完全沒有意識到,麵前的兩人的年紀雖小,卻已經完成了隨機殺人和弑父兩項挑戰,正處於此生殺傷力最大的時期。
“你的生活也不錯。”卡達爾接著看看院子裡的孩子,問道:“這是你的孩子嗎?家裡幾個人?”
“是我的。我家裡還有孩子的奶奶,在午睡。對了,你們是要水嗎?我給你們拿一點……”艾拉說著轉身往裡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