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靖年間,平陽縣老城裡有一家客棧,叫德保記。客棧的掌櫃趙仁信是個讀書人,學富五車,寫得一手好字。
德保記的生意一向興隆,可是最近,平陽縣裡發生了多起怪案,作案者不取人錢財,不要人性命,而專要人的大拇指,人們都怕這個“剁指客”,所以來平陽縣遊玩的人少了,客棧裡冷清了許多。
這天一早,德保記迎來一個客人。這人看上去四十歲左右,穿了一身陳舊卻很是乾淨的長衫,看起來像是個落魄的書生。客人名叫孫方,他要了一間房,趙仁信登記在冊後,孫方走近趙仁信,沉吟道:“掌櫃,我有包物件需要存放在你這裡。”
趙仁信答道:“可以可以,保您安全穩妥。”
孫方從懷裡掏出一個用絹裹著的小包,趙仁信見像是包了什麼貴重物品,說:“客官,為免日後糾紛,您還是打開讓我瞧上一眼。”
孫方慢慢地將包裹打開一條縫,趙仁信順著縫往裡一看,頓時倒吸一口冷氣,包裹裡竟是十幾根指骨,個個短小粗壯,無疑是人的大拇指。孫方笑問道:“掌櫃,東西你看過了,給個言語吧?”趙仁信回過神來,慌亂地點點頭,忙叫來夥計王二,將孫方帶回房去。孫方一走,趙仁信將那包裹帶回房裡,藏了起來。
天黑時,孫方從房間裡出來,他沒吃東西,起腳就出了客棧。到了第二天早上,孫方回到客棧。趙仁信見他神情疲倦,兩眼布滿血絲,像是一宿沒睡的樣子,便問道:“客官,您這一夜去哪兒了?叫我好生擔心!”
孫方點頭謝道:“多謝掌櫃的關心,不過這平陽城向來太平,不用為我擔心。”
趙仁信搖頭說道:“客官,這您有所不知。平陽城早些年確實民風淳樸,可這幾年,上任知縣在南城建了賭場、妓院。很多人傾家蕩產、妻離子散,相應的,偷盜、搶劫等事也就見多不怪了。”
孫方眉頭一緊,問:“官府怎能容這些場所存在呢?”趙仁回答:“凡事皆離不開權錢二字。”
孫方聽了,歎了口氣,不再說話,隨後回到房裡。到了傍晚時分,他又精神抖擻地出了門。趙仁信跟在他後麵,也出了客棧。
趙仁信一路跟著孫方來到南城。此時雖然已是天黑,但南城裡卻十分熱鬨,到處都是高高懸掛著的燈籠,街上隨處可見有財有勢的人。趙仁信走到一個巷角時,卻發現孫方已不見蹤影,無奈之下,隻能四處尋找。
轉了兩圈後,趙仁信忽然聽到身後傳來一陣嬉鬨聲,他回頭一看,見縣太爺正陪著三四個人走來。趙仁信退到邊上,等他們上前後,正要跟上去,突然看到他們身後還有一個人。那人竟是孫方!
孫方也看到了他,愣了愣,但沒有停下,而是繼續跟了上去。趙仁信見狀,也跟了上去。隻見縣太爺等人進了一間叫“苑花樓”的妓院,而孫方在外麵等了片刻後,也進了妓院,但很快,他就被人趕了出來。之後,孫方並沒有走開,也沒過來跟趙仁信打招呼,而是與他一左一右地守在苑花樓前的暗處。
沒多久,有一頂八抬大轎進了苑花樓。趙仁信心生疑惑:這些官員聚在一起,會有什麼事呢?正想著,抬頭一看,發現不知何時,孫方又不見了。
第二天早上,趙仁信一醒來,就聽到南城出事了。昨天晚上,縣太爺在苑花樓喝花酒時,被人砍下了大拇指。趙仁信神色一緊,立馬在房中找起那包指骨。這一找,卻驚出一身冷汗,那包指骨竟然不在了。他想到興許是孫方拿走的,剛想出門找他,就聽到外麵一陣吵鬨聲。
趙仁信出來後,大驚失色,隻見捕快已把孫方抓起來,準備帶回府去。他趕緊上前問道:“捕頭,這是為何?”捕頭說:“趙老板,你可知他是什麼人?告訴你,他正是那個剁指客。”
趙仁信不由一驚:“什麼?他就是剁指客?你會不會弄錯了?”
“錯不了,你們的夥計王二把物證給我了。”捕頭隨即命王二拿出孫方的那包指骨,說道,“鐵證如山,這包指骨是他的!”
捕頭帶孫方走後,王二嬉皮笑臉地迎上來,對趙仁信說:“我可沒有對捕頭說,這包指骨是從你房間裡搜出來的,否則你豈能留在這兒?你明知道他是剁指客,卻不僅收留了他,還把罪證藏起來,這是不是該叫知情不報?”
趙仁信似乎明白他要做什麼,但還是問道:“你想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