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道無解的命題。
在我看來,能夠相處八年,最後和平分手,已經是最好的結果。
我陪著尹東且吃完了所有菜,也喝了點酒。
喝完之後,我們一起去南官河邊坐著。
我接過他遞來的煙,點燃,聽他說。
“我總共沒喝醉過幾次,百分之八十都是因為她。”尹東且眼睛紅紅地說。
我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我知道你真的很愛她,但是今天這個事,你做得沒錯,這件事也不是你的錯。”
“一切隻是因為當年譚若琳做出的決定太過愚蠢。”
他好像很同意我的說法:“還得是你說,彆人都講不到重點,少點味道。”
我吸了兩口煙,有感而發:“我們總是記得愛最開始猛烈的悸動,卻忘記了心跳得越快,持續的時間就越短。”
“就如同夏夜下的雨,我喜歡暴雨,但暴雨通常是陣雨。”
“有時候在綿綿細雨中散散步也未嘗不是一個好選擇。”
我不知道他有沒有聽懂我話裡的意思。
我是說,我喜歡暴雨。
我喜歡在暴雨中擁抱,在暴雨中親吻。
我喜歡暴雨中奔向彼此。
我喜歡在暴雨中對望。
但有時候,在細雨中肩並肩散步,也是一幅唯美的畫卷。
想到這,我就想到一個人。
我和她曾在暴雨中擁抱、熱吻。
眼前浮現出鹿文初那精致的臉。
現在她肯定睡了吧。
我內心莫名有一股滿足感。
就好像鹿文初是被我保護得很好的小女孩。
但我心裡清楚,她不需要我的保護,她身體裡的能量太巨大了,我駕馭不住。
歌詞是那樣唱,但是我早就轉變了自己的想法。
我現在對抓不住的東西根本沒有興趣。
既然我抓不住,那這個東西可能根本不屬於我。
我明白了有些東西就算拚命去爭取也不會有好結果的道理。
所以我索性不去爭了。
不屬於我的,那我就不要了。
那就是我現在的心態。
小坐了一會,我帶著他一起回了我家。
他說家裡有譚若琳的痕跡,他不想回去,怕麵對這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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