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小生長在小興安嶺林海中,騎馬射箭采摘,打獵為生的鄂倫春少女瑪奴延,離開落後的林海靠山屯,走出了葫蘆穀,半月以來大開眼界。
在元朝的時候,鄂倫春人還被稱為“林木中百姓”和“北山野人”,分布在寬廣遼闊的東北黑龍江流域。
明朝的時侯,在黑龍江以北毛熊搶走的廣袤森林中,有“乘鹿以出入”的“北山野人”,就是指遊獵於貝加爾湖以東、黑龍江以北的“使鹿部”,也就是鄂倫春人。
清初文獻曾把鄂倫春人稱為“樹中人”。
黑龍江以北地區的鄂倫春獵人,在毛熊帝國近百年的殘酷無情地迫害中,雖然都生活在大山密林之中,也屢遭殺戮幾近滅絕。
鄂倫春這一民族稱號,在1640年4月28日(崇德五年三月醜)是以“俄爾吞”出現的。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以後,文獻中多次出現“俄羅春”、“鄂羅春”、“鄂倫春”等不同寫法。
從1690年(康熙二十九年)十月始,“鄂倫春”才作為統一的族稱固定下來。
17世紀中期,鄂倫春族的社會發展,還停留在被稱為“烏力楞”,是父係家族化公社階段。
當時氏族組織,雖仍然存在,但社會的基本經濟單位已不是氏族,而是“烏力楞”。
每一個“烏力楞”,包括著同一祖先,若乾代子孫的一些小家庭。
“烏力楞”的家族長,稱為“塔坦達”,其內部生產資料是公有的,過著共同勞動、平均分配,原始的共產製生活。
17世紀中葉以後,清廷對鄂倫春族的管轄製度更趨嚴密,鄂倫春與滿、漢等族的經濟交流也得到了發展,鐵質工具、槍支的輸入,以及狩獵產品同農牧手工產品交換的發展,逐步在鄂倫春族社會內部引起了一係列的變革。除獵場、森林、河流仍屬於公有而外,一些重要的生產資料已由公有演變為私有,勞動組織和分配製度,也起了相應的變化。
由於原來孕育在“烏力楞”內部的個體家庭的崛起,終於導致了“烏力楞”由血緣組織,演變成為地緣組織,氏族製度已經走到了儘頭。
狩獵是鄂倫春族人生存的需要,一年四季他們都遊獵在茫茫的林海中。
獵馬和獵狗是鄂倫春族獵民不可缺少的幫手,被稱為“獵人的夥伴”。
鄂倫春人的獵馬和獵狗都很通人性,出於這個特殊的原因,鄂倫春人一般不殺馬和狗,也不吃馬肉和狗肉。
在茫茫的原始森林中,在寂靜秀美的草原上,穿行於清幽的河川峽穀間,勤勞勇敢的鄂倫春族兒女,他們依靠獵馬馬、獵槍、獵犬,一年四季追趕著樟麅、野鹿,遊獵在遼闊的林海裡,過著漂泊不定的生活。
可是,從落後的鬆花江流域,林海山村葫蘆穀,經過半個月時間的跋涉,乘坐呼嘯南下的列車,換乘汽車、遊艇,來到高度現代化的香港,汽車、馬路、洋房、電燈……瑪奴延大開眼界,難以適應到麻木的狀態了。
第二天早上起來,鄭珍妮開著汽車,拉著劉慧瑜、瑪奴延、李一帆三人,在投資公司、造船廠、服裝廠、李氏診所、聚寶閣、拍賣行、商業周報社、糧油蔬菜配送中心、香港新勇義國際貿易公司、蔬菜種植基地、娛樂養生健身中心、建築公司走了一遍,瑪奴延在知道這些企業,大部分都是她占最大股份,更是無言以對,頭暈目眩了。
不負責任的李一帆,順便把一部分道地中草藥,交給呂卿璉,把聚寶閣急需的仿古青銅器、各種寶玉石首飾和雕刻工藝品、鄂倫春服裝和毛皮製品、馨香園酒、黃金工藝品交給楊惠妍,自己當天晚上,把少女瑪奴延,交給母親劉慧瑜,自己到機場飛走了。
新加坡。
新買的彆墅裡,鄭華仁看到一大批珍寶藏品,這些都是李一帆從鄭家祖屋裡,意外得來的收獲,他一邊看著,一邊掉著眼淚。
當得到自己家的祖屋一夜之間,霸占產業的人死亡殆儘,百年豪宅化為廢墟,商業中心徹底被毀,停泊在碼頭上的六艘遠洋貨船,一夜之間也無影無蹤,就已經又哭又笑,百感交集,難過和高興了好多日子。
自己家族企業和資產,一夜之間灰飛煙滅,完全被毀心如刀割痛心疾首。
被緬甸人霸占走的資產,強盜最終落得兩手空空一無所有,罪有應得的結果,鄭華仁還是流著眼淚,高興地笑了起來!
隻是最後幾塊珍藏著的牌位上,看到鄭公芝龍等字樣,鄭華仁才說出明末清初時期,鄭家祖上的一段曆史秘聞。
鄭華仁祖上鄭芝龍,生於1604年4月16日,卒於1661年11月24日,初名國桂,小名一官。天主教名尼古拉,福建南安石井鎮人,祖籍河南固始,為明末清初福建東南沿海,第一大海盜。
自幼家境貧寒的鄭一官,十七歲時就開始自立,赴香山澳(澳門)跟著舅父黃程,學習做生意謀生。
在和外國人交往中,學會了盧西塔語和葡萄牙文,在與葡萄牙人打交道中,受其影響,接受了天主教洗禮,另起教名尼古拉,外國人稱他尼古拉·一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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