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和托普依舊如往常一樣一路行走,一路打獵和采集可食用的植物。
我們就像一個沒有家,流浪在叢林裡的流浪漢。
雨依舊在頭頂嘩嘩嘩的下,此刻托普躲在我的背簍裡麵用一片芭蕉葉避雨。
我倒是無所謂這種大雨,身上的反過來穿的皮毛大衣,此刻光滑的表皮就像是一套連體雨衣。
加上我的褲腿是套在竹筒鞋幫的外側,所以不僅是身體,就連鞋子裡麵也能保證乾燥舒適。
幸虧我沒有偷懶隨便做出一雙鞋,不然在這種潮濕的天氣腳得不到保護,很可能會因為長期泡水等原因患上真菌性感染,繼而發生潰爛等一係列連鎖反應。
叢林裡的路很難走,特彆是下雨以後地麵變得又濕又滑,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會摔跤,在叢林裡摔傷是很麻煩的事情。
這裡有著世界上最密集的生物群,自然也包括上萬種微生物和病原體,傷口在叢林感染的幾率會高出其他地貌的幾倍。
若是不幸感染上一些急性病原體,在沒有合適的醫療救治的情況下,人隻需要短短幾個小時就能斃命。
我反正也不趕時間,這深一腳淺一腳的走來已經把我心態搞的有些崩潰,現在我需要坐下來休息調整一下自己的心態。
叢林裡的第一生存法則就是不能急躁,這裡的危險因素多如牛毛,一不小心就會犯錯,犯錯的最大代價就是進入惡性循環直到死亡。
此刻我坐在一塊被雨水洗刷乾淨岩石上,感覺自己的腿上有些異樣好像是什麼東西在身體皮膚上蠕動。
我把裹在鞋幫上的褲腿往上一翻,眼前的景象頓時讓我頭皮發麻。隻見綠豆粒大小的螞蝗已經爬滿了我褲腿內側。
這種是熱帶叢林裡最常見的旱螞蝗。
雨林氣候潮濕,它們並不需要長期待在水裡。一般情況下它們就躲在沿路的灌木和草叢裡麵,當感應到有熱血動物經過時這些吸血鬼就附著在動物的皮毛上。
它們叮咬人時會釋放一種抗凝血酶,這種酶不但可以阻止血液凝固,還能麻醉痛覺神經對大腦的傳導。
這就導致即便是被它們盯上,你也毫無察覺,除非等它們吸飽了血自己爬走,不然誰都無法擺脫這種吸血鬼。
我一根根把那些吸了血的螞蝗捏爆,不一會我的手指就已經捏的通紅一片滿是鮮血。
這些玩意還真可怕,要是繼續走,說不定還會有更多的旱螞蝗吸附上來。
這時我感覺下體也有些癢癢的,脫下衣服一看,就連我的黑森林裡都有幾隻吸飽血的螞蝗在蠕動。
“踏馬的,真是什麼地方你們吸啊,還得虧我是男人,不然讓你們進入體內那還了得?”
我啐了一口,氣得一把拉下那幾隻可惡又惡心的旱螞蝗一一捏爆。
反正我裡麵也沒有衣服可淋濕,乾脆把皮毛翻轉過來將裡麵的旱螞蝗都仔細來一遍大清洗,我的血可不是免費吸的。
可是這樣做並不能解決問題,這玩意特彆是在雨天會變得異常活躍,用不了多久我的身上就會再次被附著上新的旱螞蝗。
要是有火就好了,我抬頭看天,雨依舊是沒有要停下來一點點的意思。
潮濕的空氣,潮濕木頭,我歎息一聲,除非能找到避雨的地方。
不然即便能僥幸把火升起來,這樣的大雨下用不了五分鐘就會被澆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