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沒有得到父親的準許之前。
沈在又小聲確認了一遍:“可以嗎?父親。”
他想要一個中文老師。
專門的中文老師。
沈知書垂眸,望著同自己相像的孩子,他摸了摸他的臉,說:“可以。”
沈在摟住了父親的脖子,安靜待在父親的懷裡,過了會兒,小聲的說了句:“謝謝父親。”
沈知書也不是一點都不愛這個孩子的。
他想,一家三口,比較符合世俗倫理對幸福家庭的定義。
這樣,他們這個家庭看起來才會比較完美。
有恩愛的夫妻,有懂事聽話的孩子。
沈在從這天,就懂得了一個道理。
不可以做任何會讓媽媽離開的事情。
隔天。
沈知書就請來了療養院的醫生。
還有宋聲聲過往的病曆本。
他並沒有對警官撒謊,他能這麼平靜也是早有準備。
沈知書的謹慎,就像密密麻麻的蜘蛛網,將她整個人都織羅在內。
有精神疾病方麵的病人,是需要監護人的。
而他就是她的監護人。
這是法律賦予他的權利。
是天經地義的事情,誰也沒有辦法將他剝奪走。
“先生,沈太的病曆本都已經在這裡,還有醫院出示的精神鑒定證明,被害妄想症鑒定證明,以及抑鬱症病史。”
“這些都足夠證明她現在是無行為能力的人,需要監護人。”
“您作為沈太的監護人,對沈太進行必要的看護,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
律師所說的這些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