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時長春汽車廠一帶,有一家歌舞廳,名字好像是彩蝶歌舞廳,又或許是春蝶歌舞廳,時間太久遠,實在記不太清了。
這家歌舞廳最早就是個歌廳,到了九七、九八年的時候變成了夜總會。
夜總會的老板娘是個身材豐滿的胖女人,大概三十七八歲到四十歲左右的樣子。
店裡的服務員不算多,有十多個或者二十來個的樣子。
雖然店麵規模不大,但生意還算不錯。
店裡有個老板模樣的人很是特彆。
這人留著些許絡腮胡子,模樣看起來有些邋遢,長相十分奇特。
這位大哥沒什麼事的時候,就喜歡在店裡喝點小酒。
每次走進夜總會,他都會先把衣服一脫,皮帶一解,然後把右邊的假肢取下來,“叭”地一聲往床邊一扔,粗聲粗氣地對媳婦喊道:“給我整點吃的,操,天天喝酒都喝膩了,彆他媽廢話!”
這位就是長春二怪之一的於長海。
說到長春二怪,得詳細說一說。
於長海和於長江是兄弟倆,他們家老大好像是叫於長明或者於長龍,老大沒在社會上混,而是做了保安。
老二於長海和老三於長江在社會上闖蕩。
於長海早些年是賣豬肉的,這和趙三的經曆還有點相似。
於長海這條假肢是有來曆的。
他的腿是被人打斷的,地點在學校門口對麵的一個胡同裡。
是誰下的手呢?是被彭寅或者和劉航,就是之前和小賢有過節的那幫人。
他們受黑道指使,於長海因為得罪了人,腿就這麼被弄殘了,到醫院一檢查,接不上了,隻能截肢。
截肢後隻好裝上了假肢。
這假肢好像是從日本進口的,是那種矽膠帶金屬材質的。
於長海是高位截肢,從臀部往下一點的位置截斷的。
最開始,他舍不得扔掉那條斷腿,盼著醫學上出現奇跡,還能把腿接上。
他把腿放在自家冰箱裡,後來冰箱停電壞了,腿發臭了,他才又找人重新用福爾馬林把腿泡上。
若你不信現在去那看看,也許還能找到那泡腿的大玻璃瓶子!
於長海的弟弟於長江也不簡單。
他瞎了一隻眼睛,是在三零二國道附近玩火藥槍的時候,不小心把眼睛給噴瞎了,把眼球摘除了。
他也不戴眼罩,就一隻大眼珠子咕嚕咕嚕轉,一隻眼框癟了一個坑!
哥哥斷一條腿,弟弟瞎一隻眼,這也是他們被稱為長春二怪的原因。
這哥倆在長春黑道上也算小有名氣,挺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