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五年,對於趙三來說,絕對是他人生中實現質的飛躍的一年。
三哥在這一年發展極為迅速,那時候在長春,除了南關區的賢哥混得風生水起,寬城區還有於永慶。
梁旭東呢,也才剛剛加入六三門的隊伍,在社會上嶄露頭角。雖說梁旭東有些名氣,但還不是最厲害的。
那時在長春,梁旭東經營著一個叫吉利亞的場子,帶著兄弟們一邊混社會,一邊做點生意,偶爾也會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弄點特權。
二道有個霍忠賢,還有於長江、於長海,這些人嘛,在江湖中的段位還是差了些,可以先把他們放一邊。
剩下的就是趙三趙紅林,還有就是郝樹春。
這五六個團夥在長春的江湖中玩得挺熱鬨,但他們和趙三還是有區彆的。
從本質上講,趙三是放局子的藍馬大哥,在藍馬這行裡,他可是當之無愧的頭號人物。
不知大家是否還記得,之前我們講過的一集,講到趙三學藝回來後,在長春曾拜過一個大哥,就是百萬小地主魏仁。
而魏仁正是死於趙三參與策劃的一個事件當中。
當年趙三本沒打算殺他,隻是想教訓一下,結果卻失手把魏仁給弄死了。
魏仁死後,有人說趙三這事兒沒什麼大不了的。在那個年代啊,法律還不是很健全,不是說殺人不犯法,隻是那些殺人放火、重傷之類的案子,存在著民不舉官不究的情況。
趙三他們當年可是花了不少銀子,把這事兒推到了彆人身上。
我之前提到過小燕兒、三兒、王誌這些有關係的人都摘了出來,我不能說得太透!
畢竟現在參與這件事的人還有不少健在的,不管是在長春還是在國內其他地方,都還過得不錯呢。咱可不能因為講故事惹出麻煩來。
總之,這事兒最後被推到了大李小子李玉良身上,因為李玉良跑了,一直沒被抓。
這個小哥啊,當時確實拿著家夥衝進屋裡一頓亂揮,他也有那個心思。不過說句良心話,據傳說,關鍵那一下要了魏仁命的好像不是他,隻是沒辦法,這黑鍋他不背也得背,畢竟他也參與動手了,很難界定到底是誰給的致命一擊。
從魏仁死後,一直到九五年,大李小子一直用著化名,比如趙國華。
就在九五年春節之前,一二月份的某一天,具體是哪天咱就彆去糾結了,反正是九五年年初的事兒。
這時候,大李小子和趙三的關係已經很糟糕了。為啥呢?大李小子跑路的時候,三哥沒給他足夠的援助。
其實啊,這裡麵存在一些誤會。
要知道,大李小子覺得三哥不仗義。當初自己跑路的時候三哥就拿了幾千塊錢,還信誓旦旦的告訴他,你儘管跑,缺錢了找你嫂子要,她給你彙。
但嫂子一個女人,手裡能有多少錢呢?再說那件事她始終不知道具體是怎麼回事,不知道自己的丈夫趙三是主謀,而且整件事都是趙三策劃的。而大李小子就是一個打死了人跑路的普通兄弟唄,哪能大把大把地給大李小子打錢呢?
至於趙三,為了避嫌,對這事也是裝聾作啞,不太上心。
所以當大李小子要錢的時候,嫂子頭幾次給的還挺痛快,後麵就有些搪塞,導致大李小子在外麵日子過的挺狼狽的。
大李小子打了幾次傳呼,嫂子可能錢沒給夠,這讓大李小子心裡產生了很大的怨恨。
所以,大李小子回到長春後,和趙三就鬨得很僵,他倆一直都沒碰麵。
和大李小子關係好的那些人,像丁百合、小燕(劉奎燕)等人,也都不怎麼搭理趙三了。他們都知道趙三這事兒辦得不地道,畢竟誰都不傻,湊一塊兒一合計,就明白是咋回事了。
話說一九九五年的一天,小哥(大李小子)潛回了長春!
在外地生存對他來說太艱難了,他的兄弟都在長春這一片,而且他熟悉這裡的環境。
回到長春附近後,他做點小買賣,說白了,就是江湖上那種生意。
可他那些哥們兒要找他可不容易,為啥呢?他身上背著人命呢,得時刻提防著警察。
所以啊,很難看到大李小子大大方方地回家,他都是偷偷摸摸的,經常半夜才回家看一眼。
有時候在路上開著車看見了他爸,就把車窗留個小縫,跟老爸打個招呼。要是他爸讓他下車,他就說:“爸,我還有事,先走了。”開車就走,都不敢多停留。
就連朋友、兄弟找他吃飯,他也都是小心翼翼的。
在長春,他有十來處住處,二道、朝陽等地都有,都是用彆人的身份證租的民房、小平房之類的,而且一般都不超過二樓,方便跳樓。要是住三樓,萬一警察來抓,跳樓多危險啊。
就在這天,也不知怎麼回事,事情就是那麼蹊蹺!
八裡鋪有個大哥,和大李小子關係特彆好。
這大哥不是什麼社會大哥,就是開飯店做生意的,叫王興盛。
那天,王興盛有點事兒,就給大李小子打了個電話,說:“小子,晚上你要是方便,就來一趟,吳占江他們也都過來,六點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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