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故事咱從哪兒嘮起呢?還得倒回90年代初期,具體
就是九二年、九三年那陣兒。
那時候長春江湖上出了個大事兒,轟動得不行,你知道是誰不?就是“百萬小地主”讓人給辦了,辦他的不是彆人,正是趙三那夥兒人。
這事兒一出來,整個長春的社會人就沒不聊的。
你瞅著倆熟人碰見了,保準這麼嘮:“哎老哥,你聽說沒?”
“咋的了?出啥事兒了?”
“百萬小地主讓人給打沒了!”
“操,這我能不知道嗎?不就是趙三那夥兒乾的嘛!”
“你說邪乎不?這趙三平時瞅著不言不語的,見著誰都嬉皮笑臉,真辦起事兒來咋這麼狠呢?”
“你可彆讓他那外表騙了,我跟你說,趙三這人的心眼子黑著呢,尤其手底下那幾個兄弟——大李小子、還有他小舅子,就是那‘小瘋狗’王誌,全是不要命的狠角色。以後咱見著趙三,躲遠點,彆雞巴瞎惹,聽見沒?老話說得好,叫喚的狗不咬人,真不吭聲的才嚇人!”
咱再說說當時的情況,百萬小地主在長春江湖上也算是有頭有臉的大哥級人物,趙三這夥兒把他辦了,等於在長春徹底站穩了腳,江湖地位一下子就定下來了。
但話說回來,這畢竟是條人命案,不是小事兒。
趙三出了這事兒後,也托了不少關係想平,但人命關天,哪那麼好平?
當時擺在趙三麵前就兩條道兒!
第一條道兒,不用想都知道,趕緊把手裡的活兒清一清,值錢的東西劃拉劃拉,然後麻溜跑路。
等這陣兒風聲過了,熱度降下去了,再回來慢慢收拾攤子。
你想啊,這時候正是風口浪尖,誰都盯著呢,想平事兒根本不可能。
可跑路也有跑路的麻煩——你這一跑,說不定一年半載回不來,也可能三五年都得在外頭飄著,誰也說不準。
而且那時候趙三的買賣正乾得風生水起,以他那性格,能撇家舍業扔下買賣走嗎?尤其他乾的是擺局子的營生,這行最講究人脈和時機,你在外頭待個三四年回來,誰還認你趙三啊?買賣早黃了,所以這條路,趙三百分之百不能選。
那他選的就是第二條道兒——主動投案自首。
但自首歸自首,這官司咋打,關鍵得看這條人命的鍋誰來背。
當時跟著趙三去辦事兒的一共五個人,有大李小子,有王誌,還有倆咱就不細說了。
當時這事有兩個說法,一個是說大李小子先進屋糊裡糊塗開了槍,後來六扇門把大李小子給抓了進去,還沒進到裡麵在看守所裡就被趙三策劃將他劫了出來。
咱現在說的是另一個說法。
在去乾魏仁的時候,這夥人裡就屬王誌跟趙三最親——那是他親小舅子啊!
趙三為這事兒,琢磨了一宿沒合眼,手裡的煙一根接一根地抽,吧嗒吧嗒的,嘴裡的煙蒂扔了一地,上火上得嘴角全是大泡。
最後琢磨來琢磨去,還是覺得讓王誌背鍋最合適。為啥呢?
第一,王誌這小子平時就胡口八道的,沒少惹事兒,就算他把這事兒扛下來,大不了拿倆錢讓他先出去躲躲,跑路避避風頭。
第二,當天動手的人多,真查起來,也能說是“法不擇路”下的手,就算王誌真倒黴被抓了,也不至於判死刑。
趙三把這些利弊掰開了揉碎了,跟王誌講得明明白白。
那為啥不找彆人呢?其他幾個跟著去的,對趙三來說都是朋友、是哥們兒,人家是幫著他趙三辦事兒才卷進來的,他能腆個大逼臉讓人家替他扛槍、替他頂雷嗎?根本不現實!
要是真這麼乾了,他趙三在長春江湖的人設就徹底崩了。
你想啊,以後誰還敢跟他混?社會上的人都得戳他脊梁骨:“哎呀我操,可彆跟老三搭嘎!你看那幾個兄弟替他辦事兒,出事兒了他倒好,把鍋全往彆人身上推,這他媽是人乾的事兒嗎?”
真到那份兒上,趙三就彆想在長春混社會了,混個雞巴毛吧!
所以說啊,最後王誌一聽姐夫這話,直接拍了胸脯:“行,姐夫!你說咋地就咋地!”
那時候的王誌,對趙三那是100信任,一點二心都沒有。
就這麼著,趙三給王誌拿了跑路的錢,讓他先躲出去,自己則主動去投案自首了。
當年為了這事兒,趙三也沒少花錢、沒少找人疏通關係。
最後這案子沒按“銷戶”來定性,而是按流氓罪判了趙三四年。
雖說上下都打點到了,但不管咋說,該進裡麵待著還是得待,最少也得蹲個一年半載。
至於往後是辦保外就醫,還是靠表現減刑,那都是後話了——你要是說想一天都不進去,那純純是吹牛逼,這活兒沒人敢接,也沒人有那本事給你辦。
就這麼的,趙三也沒含糊,擰著勁兒、大搖大擺地進了“社會大學”,開始了腳踩縫紉機的日子。
當時趙三被分到了三大隊一中隊,裡頭不少長春來的流氓、社會人兒,好多都認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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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進去,就有人湊過來打招呼:“哎呀三哥,這咋回事兒啊?你咋也進來了?”
趙三哈哈一笑:“你們在裡麵不知道啊?就因為百萬小地主‘魏仁’那事兒。”
“魏仁咋了?”
“還咋了?都說是‘魏仁’讓我們給整沒了,直接銷戶了!”
旁人一聽,立馬豎起大拇指:“哎喲我操!三哥牛逼啊!這事兒乾得哐哐的!”
在號子裡,這幫人對趙三那是真捧。
不是說瞎捧,是趙三確實有能耐、夠牛逼。
當時他那號子裡的班長叫劉正義,不是長春本地的,老家是四平的。
趙三剛進去的時候,倆人嘮嗑說話啥的,劉正義對他就挺客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