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彆和我說,你連包子是什麼樣的都不記得了?就算是飛升多年,好歹也是在人間生活的,難道一點都不記得了?”
楚歌,“”他從未去過人間,談何人間的經曆?
趙宣注意到楚歌的異樣,不禁笑了,“楚歌,你不會告訴我,真不會吧?”
楚歌言簡意賅的回答,“嗯。”
趙宣直到現在都不知道楚歌就是天道,聽他這麼回答,不知該不該笑!
飛升這種事在凡人眼裡,自然是好的,不老不死,能一直活下去。
可對於習慣了人間煙火氣的趙宣來看,似乎也不是什麼好事呢!
漫長的歲月很容易讓人過的無趣乏味,覺得一切都沒什麼意思,不過爾爾。
從楚歌短短一日的經曆來看,趙宣覺得這人要是沒了這些竹簡打發時間,怕是能無聊到看九重天的雲
趙宣越想越覺得飛升不過如此,擺擺手道,“行吧,既然你都買回來了,那我就勉強吃一頓,省得你還要再跑一趟下界。”
有趙宣這句話,楚歌也就沒再把飯菜撤下去。
早飯吃完,趙宣又要開始重複昨天的事情了,繼續抄寫。
許是因為看過楚歌那一手好字,不知為何,原本覺得能敷衍就敷衍過去的趙宣突然覺得自己的字實在是辣眼睛。
抱著這樣的想法,趙宣不知從什麼時候開始,注意自己寫出來的字。
一手狀如雞爪形如鬼爬的字,開始變得有“形”起來了。
不再是軟趴趴的樣子,而是立了起來,逐漸能從字裡行間看出一絲趙宣本人的風采!
趙宣在魔淵那種地方誕生,又在那種暗無天日的鬼地方廝殺多年,最是討厭顏色寡淡或沉重。
他喜歡帶有鮮活氣息的東西,或是衣服顏色。
因此,常年喜歡穿鮮紅的長袍,這顏色灼眼的很。
楚歌極少特意去關注趙宣的行動,因為知道趙宣不喜歡彆人盯著,所以他就自己看自己的。
誰知道,這一換竹簡,順帶瞥了一眼,看到的竟是有所進步的字體
不對,那字體有些眼熟,好像在哪裡見過似的!
這個念頭剛一冒出,楚歌定睛看了會,猛然意識到那似曾相識的感覺並不是錯覺,而是真的。
這字風當然眼熟,因為楚歌寫出來的字體風格便是如此
當然,要比趙宣的好看百倍。
趙宣在無意識的仿照楚歌的字,儘管隻學會了百分之一的形,但看上去已經比之前的好多了!
發現這個的楚歌很是意外,他以為以趙宣對神界厭惡的性子,定然是不會學習自己的字風。
沒想到
楚歌唇角無意識的勾了勾,拿著竹簡回到了座位上。
時間在忙碌中總是過得很快,楚歌負責趙宣的一日三餐,一天下來,趙宣又抄了八遍。
真不能怪他,實在是他不習慣拿筆,拿起筆寫字總有種全身在癢的不舒服感。
能這樣規規矩矩的坐下來抄一整天,已經是意外之中的意外了!
趙宣半趴著的姿勢,一副有氣無力的樣子,身子扭來扭去,可見抄寫這種懲罰實在是一大折磨。
握筆的姿勢比抓筷子要生疏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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