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錯……”
周琳的老臉在議論聲中越來越紅。
臉同樣變紅的還有陸思思,她尷尬得想要找個老鼠洞鑽進去,她把手裡抱著的衣服,往掛衣服的架子上一放,用手擋住臉跑出去了,衣服都不買了。
“反正,反正你們就是不講信用。”說完周琳就挎著包逃似的離開了服裝店。
餘惠衝著她的背影翻了個白眼,又招呼店裡麵的客人,“大家慢慢看,慢慢選啊,有喜歡的可以試。”
白春花感激地看了餘惠一眼,同時也懊惱自己的嘴太笨了,明明才是有理的一方,卻還吵不贏。
周琳沒有立刻回家,而是去了陸宅所在的巷子打聽,還真跟餘惠說的一樣。
陸老爺子對外宣稱的是,白春花是他孫女兒,陸丫丫是她重孫女兒。
周琳回到家就把這事兒陸懷義說了,陸懷義也大呼不可能。
“我爸是老糊塗了嗎?不認兒,不認孫子,認一個鄉下村姑生的丫頭片子當陸家的繼承人!”陸懷義無法接受,他和天佑可都是男丁呀!
想到老爺子的財產甚至陸家那套老宅,以後都是她們不要的孫女兒繼承,周琳就心痛。
“你爸他早就糊塗了!他要是不糊塗,就不會跟我們斷絕關係。”她們當年舉報他,那也是無奈之舉,為了保全這個家,保全孩子,總不能一家人都跟著他去農場住牛棚吧?
可他作為陸家的大家長,卻一點都不能理解她們為了保全孩子的良苦用心,反而還恨上了她們。
陸懷義:“早知道老爺子這麼看重那丫頭片子,就該……”
他話雖然沒說完,但周琳已經明白丈夫的意思了。
他想說的,就該在白春花帶著孩子找上門的時候,讓天佑跟林思雨離婚,而不是跟白春花離婚。
“早知道你兒子也不能樂意呀,他那麼喜歡林思雨,怎麼可能跟她離了,去選擇白春花。”
“說起天佑,也不知道他和林思雨在蓉城怎麼樣了……”
蓉城
不見陽光的陰暗小平房內,麵色憔悴的林思雨正伏案寫著文章。
陸天佑提著打包著抄手的飯盒推開門走進了屋,聽到門嘎吱響的聲音,林思雨就煩躁地抬起了頭。
“吃了飯再寫。”陸天佑把飯盒從漁網袋裡拿出來,放在她麵前。
“怎麼又是抄手?天天吃抄手,吃得的我胃裡都返酸水了。”現在聞到抄手的味道,她就覺得惡心。
“沒辦法,隻有這個抄手攤子不要糧票。”
他們已經不是蓉城大學的學生了,每個月領不到學校發的糧票肉票還有布票,國營飯店買吃的都要票,就偷偷擺在巷子裡的小攤兒不用。
他們兩個煮飯都不行,租的屋子也沒有廚房,就小小一間,要是在裡頭煮飯煙熏火燎的住著更不舒服,所以兩人基本上都地在外頭買著吃。
林思雨的名聲在蓉城文學圈算是毀了,報社和各大出版社,都不會接受她用林思雨這個名字所投的稿子。
她就換了一個筆名投稿,所幸有出版社願意要,兩人才租了個小房子,在蓉城勉強生存下來。
但是稿費是很低的,兩人的生環境和生存條件都很艱苦。
林思雨每天睜開眼睛就是寫稿子,閉上眼睛滿腦子想的也是稿子的內容,稿子寫好寄出去,又怕會被打回來,精神壓力非常大,整個人瘦了一圈兒,都有些脫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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