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芳在第二年就考上了大學,她也考上了京城的大學,隻不過不是京大。
但她和父母的關係越來越疏遠了。
李芳在校期間做了點小生意,賺了點錢。
李芳的父母下崗了,她弟弟接不了父母的工作,成了無業遊民。
這個時候李芳也大學畢業了,靠自己的努力,在京城有了自己的房子。
這個時候,李芳的父母提議要來京城居住。
李芳心裡是不願意的,但父母漸漸歲數大了,也沒了收入,她就沒好拒絕。
答應了父母過來,就意味著她弟弟也會過來。
一開始的時候,一家人相處的還算不錯,隻是時間長了矛盾就爆發了。
父母總是在李芳麵前嘮叨,讓她幫幫她小弟。
可李芳有心幫,奈何他弟弟李超不爭氣啊!
沒有任何技能,在京城能做什麼?
李芳也給李超找過工作,基本上都是一些服務業的工作,但李超不乾。
這個時候允許私人做買賣了,大街上也有很多人開店做生意。
李超想讓李芳出錢,給她開一個飯館。
李芳所有積蓄加起來,勉強能開一個,但她是不會同意的。
她十分清楚,這個店開起來,家裡的矛盾會越來越多。
現在,她不但要管父母吃喝,還要管他弟弟的吃喝,她做的夠多了。
“想要開飯館,憑自己的本事啊!”李芳也不慣著李超。
老兩口聽到這話不樂意了,頓時就開始說教李芳,“你們兩個親姐弟,互相幫助不是應該的嗎?等百年以後,我們不在了,你們就是這世上最親的人了...........”
類似的話,老兩口喋喋不休........
李芳覺得父母簡直不可理喻,說的話根本沒有道理,互相幫助?那也得兩個人在一個層級啊!至少實力差不多也行啊!
“就李超這個樣子,他能幫我什麼?吃我的喝我的,全都靠我養著,我做的已經夠可以了。”李芳歇斯底裡喊出這些話。
她已經做好撕破臉的準備了,話都說到這份上了,關係是不可能修複好的。
果然老兩口被氣暈倒了,臨倒前還不忘指責李芳不孝。
李超快氣暈了,但沒暈,他被氣的不行了,他姐都把話說到這份上了,還有什麼臉麵住在這。
“爸媽,咱們走!回老家,不在這裡受氣!”
說完這句話,他才發現父母已經暈倒了,“李芳,你,你看你把爸媽氣的。”
李芳看到這裡趕緊打電話急救,等二老被送上救護車,她隻覺得恍惚。
她不明白為什麼?為什麼會鬨成這個樣子。
明明小時候父母對她都很好的,下鄉的時候,父母也沒缺過她吃穿,每個月都會給她寄錢的。
為什麼一切都變成了這樣。
李芳在想,是不是父母下崗的原因,如果父母沒有下崗,可能也不會發生這樣的事兒。
下崗的工人越來越多了..........
是壞事兒,也是好事兒,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做起了生意。
改革開放相比後世提前了,政府也開始支持民營經濟。
在這個時候,隻要膽子大,基本上都能賺到錢。
改革開放初期,先下海的那一批人已經富起來了。
大街上的小汽車開始多起來,個人也可以擁有小汽車了,隻要有錢,就能擁有。
民營經濟在華國開始飛速的發展,慢慢的成為華國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核心地位。
一個群體在華國社會嶄露頭角——商人。
商人越來越多了,這不僅能有效的解決華國城鎮數億人的就業問題,還給農民工提供了就業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