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餘今年的秋天特彆漫長,漫長到羅初已經膩味了這每天天高氣爽的好天氣,膩味了這被情緒所左右的牢獄一般的人生。
考上大學後,她原以為自己會永遠離開羅家大院,卻沒想到在而立之年卻被困在裡這裡。
接連兩位同齡堂親的離世,對羅初打擊不小。
這世界依舊在轉動,時間依然在前進,死亡如影隨形,雖事主不是她,可卻都似她。
一波未完,一波又起。三豐慌慌張張打電話來,一定要她和許諾儘快去找他,他說有件大事要吩咐。
許諾一聽,還以為三豐危急,二話不說就帶著羅初去三豐那裡。他曉得三豐對羅初來說,是十分重要的親人,因而從不肯設防。
但三豐隻是神神叨叨,做賊一般把兩人拉進屋子裡,低聲道:“我有一件大事,必須要托付給你們。彆人我再信不過。”
許諾見三豐康健如往常,心裡鬆了一口氣,道:“什麼事?這麼著急?”
三豐道:“關係我們家香火的大事!”一麵說著,眼神就似一個風箏一般飄到遠方去。
猶記得那是金氏去世前的最後一個晚上,長欣才出生不久,羅家大院才剛剛蓋好。
已經瞎了眼的金氏摸索著找到羅三豐,暗暗說道:“三豐,你來,我有件事,趁我清醒的時候要告訴你。”
“嫂子,有事怎麼不和春仙說?”三豐不敢看嫂子的眼睛,那眼睛如一團濃霧,要將他吃了去。
金氏拉著他的手,死死不肯放開。她唯恐三豐跑了似的,急急道:“三豐,我進你們羅家的門,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我心裡唯一牽掛著一件大事,到死也放不下,隻好交待給你。——當初,你不肯回家來,我們餓得活不下去,把我的四娃賣到了二丫子溝上的王家。賣了四娃,一口袋黑豆救了春仙她們母子,才有了今天你們一家團圓蓋大房的好日子。我知道我不行了,眼見要去了的人,須是給你交代個後事:我的四娃,腳底被我燙了三個丁星,米粒大小。我走了之後,你們切切記得找到他。不為讓他認祖歸宗,不為讓他來給我磕頭。他好,你們看一眼就是。他不好,還要請你們幫幫他,我地底下也就安穩了。”
三豐掙脫了手,道:“你這事怎麼不同春仙說呀?”
金氏轉身,一個小小的黑黑的身影浸在門外的光裡:“春仙哪,她待我的心變了。再說,到底那是你們羅家的骨肉。把你們羅家的骨肉賣了去,養活另一堆骨肉,難道你心裡不謝他麼?”她轉身回來看他,一雙青光眼泛著渾濁白光,把三豐嚇得一哆嗦。
次日,新房喬遷宴客,金氏就吊死了。
三豐沉浸在蓋大房的快樂裡,並不把金氏的遺言當作第一要緊事去辦。時間一長,他幾乎就忘了這事。
直到長樂去世後,有一晚三豐忽然夢見了嫂子金氏。
金氏質問他:“長樂來見我了。我聽長樂說,你們從沒有去找過四娃!你是不是忘了!”一句話,把三豐嚇得直坐了起來。一連幾天,三豐都覺得金氏那混濁的眼珠子,好像懸掛在他的頭頂似的。
有一天,三豐終於頂不住,將這事告知妻子李春仙,商量著要不要去找四娃。
李春仙沉默了一陣,道:“按說,嫂子賣四娃,本不是我的意思,我也沒參與。但你既說她托夢,我們就花點力氣去尋罷了。噯,嫂子也是,昏了一輩子,臨了臨了偏偏許了這麼個願望!”
老兩口在二丫子壩口趕集好幾趟,花了好些花生酒水在壩子口討高齡老人的口風。王家被打了地主,後代們早已不知所蹤不可考究。大部分奴仆幫傭被遣還本籍,少數就分散在二丫子壩。二丫子壩是水美草豐的好地方,人口占羅餘總人口幾乎一半,現在改名叫通盛鎮。
要找那年代的人,可是很艱難。要說腳上有三星點痣的四十來歲五十歲的年輕人,總是沒聽過,也沒打聽到。
波折了三五個月有餘,終於得了一個信兒:有個家夥,窮急了去偷人家的狗來吃,被狗咬掉了腳掌,他說他那腳掌上有三點。
老人家道:“你們尋親,也要謹慎。這人窮極了的,總怕欺瞞你們。”
法治社會,怕什麼偷狗的賊?再說,隻要找到便好,總比金氏那兩個眼珠子懸在頭頂強多了。
老兩口來到這瘸子家,先問了年歲八字,他說記不清;再問小時候的事情,他道:“從記事起,就給人當牛做馬,後來土匪鬨事,政府解放,王家就被打散了。那時候,就把我流放出來。我一路討飯,後來有個老漢願意收留我,我伺候他,學了門泥瓦工的手藝,就在這安頓下來。這許多年,也不知爹媽是誰,就這麼過著。”
李春仙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這人,僅看五官身形,越看越像羅大豐。聽著瘸子的描述,三豐也覺靠譜,這人應當就是四娃。三豐又問:“你那腳掌是怎麼回事?”
瘸子不肯承認偷狗:“那一年,我去給張家溝一戶養狗的人家上泥瓦,誰知他家有一隻大狗,見我麵生,追著就咬。我一心急,就給他宰了。他家不放過我,非要我賠錢,我說要錢沒有,要命一條。他家就又放狗出來。沒能跑掉,給狗咬下一層皮。”
羅三豐點點頭,他心裡矛盾。眼前這侄兒這樣窮困潦倒,待要認下這個侄兒,但又怕侄兒纏上他;待要不認,又怕金氏晚上來找他。
李春仙打量著這土屋,雖說破舊,總也算齊整;屋頂不漏雨,牆體不漏風;屋內掃把簸箕,灶台衣櫃樣樣齊全,看樣子倒不像是個邋遢單身漢能收拾出來的。因而追問道:“這麼多年沒娶個媳婦?”
瘸子道:“怎麼沒有?”他從衣櫃中拿出一張黑白照片,遞給李春仙,道,“這是我老婆子,死了二年了。我也再沒個出路,也就是等死啦!”
李春仙見那照片上還有個孩子,便追問道:“你的娃兒怎麼沒見?”
瘸子摸了一把光頭,笑嘻嘻自嘲道:“有個崽兒。沒教好他,去年殺了人進去了。官家管吃管喝,一輩子吃穿不愁了!”
李春仙被他這個笑整得頭皮發麻,她又問道:“好好的怎麼殺人呢?”
瘸子道:“殺他老婆。他不知道從哪裡勾搭了一個老婆來家。清早吵了兩句嘴,一生氣,就給殺了。”瘸子說這話的時候雲淡風輕,就好像兒子隻是摔破了一個碗。
李春仙聽罷,一股涼意從頭頂涼到了腳底:這個親,是認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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