細數所有情況,聽證會這個選擇,算是最優解了。
知道為什麼嗎?
在官方解釋中,這是為了落實司法民主與公眾監督、突破傳統辦案模式局限。
實現案件事實認定與法律適用的公開化、透明化。
同時,引入第三方中立意見,結合當事人陳述與證據質證。
能幫助檢察機關更客觀地認定事實、適用法律,提升司法公信力。
最終消除大眾疑慮、平衡利益訴求,實現案結事了的同時,促進社會和諧。
可實際上呢?
為了甩鍋懂不懂。
案子性質嚴重、內部爭議激烈、社會輿論影響較大。
如果直接作出‘不予起訴’的決定,當事人家屬來鬨怎麼辦?
萬一等過了幾年,有新情況爆出來........
打臉不說,是不是要啟動問責程序。
誰簽字、誰負責。
可要想提起公訴,眼下證據又不足。
法院很可能直接駁回、或者開庭後被宣判無罪釋放。
檢察署難道不要麵子的啊!
年底kpi考核怎麼辦,這是會影響評優、晉升的。
而弄個聽證會就不一樣了。
把領導請過來,幾十個人往那裡一坐,擺事實、講法條、誰讚成、誰反對。
形成紀要,一目了然。
媽媽再也不用擔心我‘進步’的事情了。
金勝算了一下時間道:“5天後,星期天對嗎?”
唐啟平應道:“對......”
“這不是有國慶7天長假嘛,所以星期天也得上班。”
“其實對鄒敏來說,速度快是好事。”
金勝點頭表示認同。
刑事案件雖然有規定處理期限,但比較‘大’的這種.....在潛規則中,一般會被順延。
這裡有個小知識。
期限一般隻對個人嚴格。
比如不服判決、不服裁定的上訴、抗訴、申訴.......
現實中,一個民事案子,能在一年內出判決,都算快的了。
複雜點,好幾年都未必能完結。
特彆是上訴這種。
在法律規定中,這些都是有明確時限的。
但有用嗎?
如果你去度娘上一搜,它會告訴你,去投訴、去反映啊!
小朋友,那全是騙你的。
不光毛都沒用,甚至還會起到反作用。
除非你的證據像鋼鐵一般,不怕錘子的敲打。
默默等待才是正途。
還有.....你見過哪個律師敢這麼乾的。
哪怕客戶一直催促,最多也就打個電話,聯係一下承辦法官,發出‘低態度’詢問。
懂了嗎?
接下來,金勝需要有所準備了。
檢察署在‘審查逮捕’階段召開聽證會,律師還是沒有閱卷權。
隻能結合當事人講述,在治安機關所了解的情況,提交書麵法律意見。
等到正式召開,就是考驗自己,隨機應變能力的時候了。
臨走之前,金勝開口道:“唐隊,有件事,我覺得需要跟您提一下。”
“上午我去見鄒敏的時候,她說馮偉倫有一個女朋友。”
“好像叫悠悠。”
“她或許能知道一些事情。”
“不知道這一點,對你們有沒有幫助。”
唐啟平聞言精神一振。
立即感謝道:“有用,多謝金律師的告知。”
作為鄒敏的辯護律師,金勝完全沒有義務,向自己透露談話內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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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目的如何,怎麼著都得口頭上道個謝,表示表示。
否則傳出去,彆人會說唐啟平不懂人情世故的。
金勝笑著回道:“唉....我也是希望能儘快查清事實,還我當事人一個公道。”
“查案嘛,那是你們的專業。”
“對了,唐隊您可以從馮偉倫手機上,先找找聯係方式、聊天記錄之類的。”
唐啟平點頭道:“嗯.....我也是這麼想的。”
眼見目的已經達到,金勝便起身道:“那我就不打擾唐隊工作,先走了。”
“好,我送你。”
唐啟平此時起身道。
金勝連忙擺手道:“不用不用,您留步.....”
唐啟平見狀也不再客氣,主動伸手道:“那行,咱們保持聯絡。”
“沒問題。”
兩人再度握了下手。
站在門口,看著金勝和王宇豪的身影消失後,唐啟平轉身坐回了椅子上。
抬手點燃一支煙,腦海裡開始思考。
金勝這麼做,到底是故意引導,還是真出於好心。
目的.....有待商榷。
作為一個刑警,要求真、務實、細致、謹慎。
當然也不會輕易相信金勝說的話。
特彆是雙方立場相對這種情形之下。
‘悠悠.....’
唐啟平喃喃自語道。
.........
兩人從刑偵大隊的辦公大樓出來,王宇豪立即問道:“金律,你說唐隊長會不會相信?”
“信個鬼.....”
金勝翻了個白眼道:“咱們乾刑事律師的,跟刑警屬於天然對立麵。”
“一個要把人弄進去,一個想法設法弄出來。”
“彆看平時客客氣氣的,指不定心裡怎麼想。”
“哪怕有時候給出一些方便,那是礙於規則所限。”
“想想看,如果警方有一天突然跑來說,有個東西或許對你當事人不利,讓你抓緊時間看看。”
“你信嗎?”
王宇豪搖頭道:“那肯定不能信。”
“可金律你.....剛才為什麼還要提呢?”
金勝輕笑一聲道:“因為職責不同啊!”
“咱們工作不到位,照樣能拿律師費,最多口碑有點不好。”
“但蜀黍們如果失職,那問題可就嚴重了。”
“查案....本來就是刑警的天職。”
“所以哪怕再不相信,他也得去查驗一番。”
“萬一是真的呢?”
“隻要一打開手機,咱們目的不就達到了。”
王宇豪雙眼發亮,連連點頭道:“我懂了,謝謝金律提點。”
既然都開始教了,金勝也不介意多教點。
隨即繼續問道:“知道為什麼刑事案件,在偵查階段,律師不可以閱卷嗎?”
王宇豪立即應道:“我知道,學校老師教過。”
“因為在偵查階段,案件材料還沒有形成完整的卷宗。”
“律師過早介入,申請閱卷,很可能會乾擾治安機關的調查取證工作。”
“金律,是這樣沒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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