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房東不像好人呐!
蘇野看著係統爆出的兩處提示。
【罪證物品名稱:土坑】
【用途:掩埋屍體】
【受害者姓名:苟屎綠】
【受害者性彆:男】
【受害者年齡:23歲】
【死亡時間:15年前】
【死亡原因:機械性窒息】
【備注:說他冤,他也不冤,多多少少有活該的成分在裡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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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證物品名稱:磚頭】
【用途:凶器】
【受害者姓名:苟浪】
【受害者性彆:女】
【受害者年齡:24歲】
【死亡時間:15年前】
【死亡原因:內臟大量出血】
【備注:“我……我原本還可以搶救一下……”】
15年前,正好是老朱失蹤那一年。
苟浪應該就是房東的兒媳婦。
基於眼前的情況,蘇野開始努力複原15年前的那個晚上。
假如苟屎綠早先被房東殺害,埋在了平時無人居住的平房裡。
後來兒媳婦搬進去,無意中發現了公公的秘密。
房東為求穩妥,索性在7月10日那天晚上把兒媳婦滅口。
而這殺人的一幕,恰巧被剛剛回家的苟得住發現。
苟得住逃走的時候,可能驚動了房東。
害怕房東殺他滅口。
苟得住擔心連累妻子,這才獨自遠走他鄉?
蘇野暗暗整理著獲得的線索。
但是,轉頭他又覺得不對勁。
如果房東殺人的時候被苟得住看到。
事後,苟得住隻要跑到警局報警即可。
何必隱姓埋名,像個逃犯一樣活了15年。
莫非……殺人者其實是苟得住?
可是那也說不通啊!
苟得住跟房東非親非故的,房東憑什麼包庇他!
憑借現有的線索,無法完全還原15年前的真相。
但是,這個房東已經引起了蘇野的注意。
當務之急,還是要先把苟屎綠從下麵挖出來。
蘇野對著老秦,說道:“當年這房子塌的蹊蹺。”
“房東事後的處理也很可疑。”
“我建議找人來把這裡掘地三尺,一探究竟。”
老秦明顯不了解蘇野的手段。
這怎麼突然就要挖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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