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人指了指旁邊的小區,沒好氣道:“你們要是不攔我,我現在都上樓到家了!”
許寧差點沒忍住樂出聲來,這可有點尷尬了。
“對不起,我們也沒想到真有人能酒後推摩托車走這麼遠。”
“你在飲酒後不騎車的行為值得表揚和提倡。”
“不過酒後在路上推車雖然不算酒駕,但多少也有一定的危險性。”
“所以下次要出來喝酒最好先把摩托車送回家。”
蕭漢鵬一邊笑著道,一邊伸手幫中年人開始推車。
許寧也彆閒著,也一起幫中年人推車,給他送進了小區裡。
等兩人往回走的時候,不由相視一笑,都覺得這事兒好笑。
“其實我們查酒駕的時候會碰到不少卡bug的。”
“上次就碰見一個特彆有意思的。”
“五個小夥子,把車打著了火,一個人打開主駕駛位門,在外麵控製方向盤,另外四個人在後麵推著車走,一路走了兩公裡!”
“你說這算不算酒駕?”
“按照之前的法條,隻要車打著了火,人坐在主駕位置上,就算是酒駕的。”
“而這輛車雖然打著了火,但人沒在主駕駛位上,怎麼算?”
“況且,推車嚴格來說也不屬於傳統意義上的駕駛行為。”
“所以最後認定不屬於酒駕!”
蕭漢鵬閒聊一樣給許寧講著,這多少讓許寧感到滑稽。
進而他又聯想到最近討論度比較高的酒駕案例。
因為智能駕駛技術逐漸成熟,很多車型都上了高階智駕係統,就有一些車主以此卡bug。
喝酒以後,坐在副駕駛位置上把車啟動,輸入目的地,直接讓智駕係統操縱車子。
你看,從要素上判定,這就和上麵的例子很像吧!
同樣的啟動了,同樣駕駛位上沒人。
但顯然,這個就要算酒駕了。
因為根據法條解釋,隻要駕駛員在飲酒後啟動了車輛,並且使車輛發生了一定位移,無論是否駕駛員親自操作車輛,都會被視為酒駕。
當然,現在已經補充,酒後在停車位裡挪車不算。
等蕭漢鵬和許寧回到設卡位置,他就想宣布收隊的。
可今天晚上注定是個不眠之夜,連續兩次想收隊都被耽擱了。
這時候一個大爺騎電動車經過時停在了這裡。
“你們是在查酒駕吧?”
“後麵那條路上,有人舉牌子呢!”
“我看他應該是個代駕,舉牌子告訴路過的車附近有查酒駕的!”
“你們趕緊去抓他吧!”
熱心老大爺說完以後,騎著電動車悠悠走了。
交警們麵麵相覷,但很快反應過來。
難怪剛設卡就查到兩個酒駕,而後麵這麼長時間卻毫無收獲。
合著是有人通風報信啊!
當然,代駕在那裡舉牌也不是純純大發散心不求回報。
試想一下,如果你喝酒了,碰到路邊有人告訴你附近有交警查酒駕,你肯定得把車停下來找代駕吧!
而恰好告訴你附近有查酒駕的人就是一個代駕呢?
那就麻煩你了,代駕師傅!
這不就來活兒了麼!
借著交警查酒駕這事兒去賺錢,可太有生意頭腦了!
許寧心中著實感覺哭笑不得。
心說他當時跑代駕的時候怎麼就想不到這麼雞賊的方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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