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誌,他剛才汙蔑我,如果她拿不出證據,那是不是就可以立案了?”
聽到許寧的話,民警點了點頭,又一次轉向女網紅,嚴肅開口。
“根據法律法規,公然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情節嚴重的判定依據其中有一條是,同一誹謗信息被點擊、瀏覽次數達5000次以上,或者轉發500次以上!”
“你現在應該在直播,直播間裡的觀眾可都算瀏覽次數,切片轉發也算轉發次數!”
“放心,我們會固定證據,保證實事求是,不會給你往多了算。”
“所以,如果你還不能證明你所述內容真實,那麼我就必須把你帶回派出所調查了!”
聽到民警的話,且不說女網紅慌不慌,直播間裡的觀眾都沸騰一片了。
“什麼?我們這些看直播的粉絲要變成把女主播送進監獄的要素了?”
“還好還好,直播間隻有四千多人!”
“不是,肯定不會算實時,而是要累積計算,肯定過五千啊!”
“那已經不重要了,我剛看了一下切片,轉發都不止500了!”
“也就是說,主播確定要進去了?”
“我倒是挺期待她在監獄裡進行直播的,給我們看看監獄裡勞改犯都過的什麼生活!”
“也不不一定,還是要看看她是不是真在汙蔑!”
“怎麼可能不是?人家住在價值幾個月億的莊園裡,還會故意占有她一部手機?”
“死定了,沒救了!”
女網紅慌了,比剛才更慌,顯然她從沒有想過,自己的行為竟然可能會有這麼嚴重的後果!
她怎麼證明自己不是汙蔑?
沒法證明!
從確定這個網約車司機實際上有大佬身份那一刻開始,她就已經沒有任何機會證明這一點了。
你總不能說人家大佬有怪癖,就喜歡偷人家手機吧?
視線閃躲著,咬著嘴唇,大腦飛快運轉著,她在努力地想怎麼擺脫現在的不利局麵。
“我想起來了,我想起剛才手機在什麼地方了!”
有了主意,她就趕緊對民警道,然後拿著手機就朝那輛比亞迪走過去。
民警跟許寧跟在她後麵,就看見她撅在後排空間,將手機塞進主駕駛位下麵。
“就是這裡!”
她放好手機,就讓開空間,讓民警去看。
民警也撅著進後排,探頭下去,卻沒有看見手機?
“在哪裡?”民警疑惑地問道:“我怎麼沒看到?”
“滑軌凹槽裡,你看不見,把手伸進去摸就能摸到。”女網紅趕緊對民警道。
民警依言伸手進去,果然很費勁兒地摸到了手機。
手機正正好好就卡在滑軌的凹槽裡,從正常角度根本就看不到。
民警瞳孔一縮,雙眼忍不住微微眯起。
這個位置,是正常手機掉落就能掉進去的?
太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