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洗漱完以後,夜談會就開始了。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
他們先是探討了一下同住一屋的規矩。
比如家裡公共區的衛生安排。
比如夜間歸宿、早起趕行程的人的行為規範。
比如不許帶外人特彆是女孩子回家住的原則。
黎宵是他們說好一條,他就在電腦上記錄上一條。
大家你一言我一語的,一條一條的就捋出來了。
最後成稿後,黎宵發了一份到fb少年團的群裡。
這個群是他們私下的生活群。
他們還有一個工作群,那個群裡除了有他們六個人以外,暫時還加了經紀人黃婷婷跟她的助理溫馨兩個人。
這份同住協議,他們還準備明天找個打印店打印一份,大家簽上名以後貼牆上去,以示重視。
正事聊完了,夏廈就開始了八卦之旅。
“黎哥,你給我們講講唄,你今天是怎麼跟公司談合同的?聽說你找了一個特牛的律師一起過去談的?”夏廈一臉好奇的問道。
其他人也露出同款的好奇臉。
黎宵知道不跟他們講一講,這件事是過不去了。
之前他們五人簽完合同以後,估計黃婷婷一離開基地,他們就按耐不住地在群裡狂轟濫炸了一遍,都被他以在外麵不方便聊,等見麵後再細說,給安撫住了。
一見麵就在忙著搬家,能忍到現在才問,應該是他們的極限了。
“今天上午我是找了個律師朋友,陪著我一起去跟朱總談的。這事是婷姐跟你們說的?”
“黎哥,你彆擔心,婷姐沒有說你什麼,她還說讓我們要感謝你請了個這麼牛的律師,談下來了這麼好的條款呢。黎哥,謝謝你啊!”生活閱曆豐富的楊帆看出了黎宵的顧慮,馬上寬慰道。
“是啊,黎哥,謝謝你!”其他幾個人也紛紛道謝。
黎宵擺擺手,跟他們簡單地講了一下,他跟錢北上午跟朱單單你來我往地談合同的過程。
一句話總結就是,活都是朋友乾的,功勞也是他的。
但是五人組不這麼認為啊。
合同確實是他的律師朋友幫他們談下來的,他們要感謝他的朋友。
但是他們更要感謝的是黎宵。
沒有他,在公司的高壓下,他們有可能早就真的簽下了那份有“陷阱”的合同了。
要知道,昨天晚上,他們可是接連接到了,朱單單親自打過來的勸說電話的。
今天上午黃婷婷敲開他們宿舍門的時候,他們都以為又是公司派來勸說的呢。
哪知道黎哥給了他們那麼大一個驚喜呢。
幸好他們堅持住了,也幸好黎宵有這麼能乾的律師朋友能幫忙,今天一早就去談妥了。
從這件事他們看出來了,黎宵身邊的朋友,都很厲害。
據黃婷婷說的,公司一開始是不準備讓步的,就算後來朱總決定會有所妥協,但是她的底線也遠沒有現在的這麼好。
現在的這兩份合同,全都是因為黎宵的那個朋友非常強勢地談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