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
一大早上,縣衙門口就鬨開了。
十三歲的小姑娘張巧兒,在衙門擊鼓鳴冤,並不停高聲控訴,自己的叔叔嬸嬸收人錢財,與人合謀,害死了她爹張遇福,並還打算將她強嫁給一個瘸子為妻。
許紓和幾乎是第一時間趕到了現場,替這小姑娘撐腰。
當即表示,陳知的麵館出了人命案子,是被人陷害。
這幾日陳家的幾樁案子正在風頭上,城裡多少人盯著看呢,黃縣令沒法子,隻得命人去把張家人,還有那當初做人證的幫廚婆子以及她那瘸腿孫子給帶來問話。
昨兒晚上一番安排,自然不能白忙活。
這張巧兒的叔父,也就是張遇才,上了公堂便什麼都說了,講是有人給了他銀錢,指使他這麼乾的。
剛好他不滿他大哥張遇福是個癡傻的,賣力賺不到什麼錢,還帶著個女兒,兩張嘴要吃飯,所以便應了旁人的指使,一來解決他大哥這個累贅,二來把張巧兒這個侄女也能甩了。
那幫廚婆子倒完全是聽張遇才的話。
她兒子兒媳都沒了,和這瘸腿孫兒相依為命,一直想給孫子娶個媳婦,奈何家貧,一直沒有人肯嫁。
這兩人可不就一拍即合。
事情說明白了,圍著看堂審的百姓們,都紛紛唾罵起張遇才夫妻和那婆子。
可案子口說無憑,黃縣令自然要那張遇才出示證據。
張遇才昨晚早就被交代過了,所以這會子自是一口咬定,是六順堂的人。
黃縣令當即黑臉,“胡說,六順堂是賭坊,與陳知的那些個生意又無交集之處,作何要害人?!”
“因為陳家的二少爺陳錦欠了六順堂的銀子不還,六順堂的人說,說要給陳家人一點兒教訓。”張遇才跪在地上,聲音顫抖,咽了口唾沫才又道,“草民不敢說謊,還請大人明察!”
他說完這番話,黃縣令正要開口駁斥,卻聽得一旁許紓和高聲道。
“大人,此事事關民婦夫君的清譽,此人既然說的清楚明白,定然是有依據的,民婦懇請大人,能徹查此事,還我夫君一個清白!”
“公堂之上,豈有你插嘴的份兒!”黃縣令怒喝。
但此刻圍觀的人群之中,立刻有人帶頭喊起來,說有冤情不查不可之類的話。
煽動之下,百姓們頓時議論紛紛,對這接連幾樁案子猜測起來。
黃縣令的麵色變得難看,隻得命人帶上張遇才去六順堂抓人。
許紓和自然是跟上的。
而衙門外,已經趕到的陳勳自然也聽到了堂審的內容,立刻就吩咐身邊小廝,先一步趕往了六順堂。
這一趟注定是跑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