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縣誌,原是由各地縣丞、主簿,在上級官府命令下,編撰的地方總錄。
按製三年一修、十年一整。
雖非正史,亦無詔命欽定,卻自有其製度規範。
凡屬一縣之內,大到山川地脈、城垣建置、官衙沿革、兵甲稅賦。
小至坊間民俗、廟宇流轉、家族譜牒、名人軼事……
皆可記入其卷。
最早的縣誌偏重地理、賦役與典章。
為的是協助上任官員,迅速掌握地方事務。
但到了後來,則漸漸演化為了一種,類似於地方身份冊的東西。
成為一地士紳階層用以自證出身、記功立名、壟斷資源的工具。
能上縣誌者,非富即貴。
若是商賈之家,想在誌中占一席之地,不僅要家底殷實,還得與官府交好。
或出賑款、或立義莊,才能留名。
所以那些真正白手起家的小戶,即便再富,也往往難留痕跡。
而留得下痕跡的,基本都已經跟地方秩序纏繞在了一起。
鄭、韓、宋三家,雖然被贏高治稱作土財主、小地主。
但這是相對於富有四海的贏高治而言的。
在李北玄看來,這三家既然能在官署繞來繞去調糧運貨,而不留明顯痕跡,那就不是尋常商戶,而是深植當地的舊家。
他們的名字,多半早已寫入縣誌。
不僅是寫過,而且反複寫,代代寫。
不僅寫家族姓氏、田產多少,還得寫哪代人考了貢生、誰出過兵、哪年修過橋、哪年開過倉。
有的甚至連某年捐修寺廟幾貫錢,都要詳列清楚。
他們不是單純的鄉民,而是體製的一部分。
而這樣的家族,賬冊上的痕跡未必最關鍵。
最關鍵的,往往是他們和地方官署之間盤根錯節的關係網。
誰是他們的姻親、誰是他們家塾的學生、誰又是他們當年資助過的童生……
這些,正是縣誌能看出來的地方。
……
而贏高治一聽“縣誌”兩個字,頓時如遭雷劈。
愣了足足有半息,緊跟著倒吸一口涼氣。
手一拍大腿,脫口而出:“我草,還是他娘的你會!”
“你居然還能想到查縣誌!?”
他是真服了。
畢竟縣誌這玩意,他也是聽過的。
但聽過歸聽過,贏高治從來沒把這玩意兒當回事過。
一直隻覺得這是老儒生編來吹牛逼、寫家譜用的東西。
結果誰能想到,這玩意兒還能拿來當刑偵工具用?
李北玄見他一臉震驚,不由得輕輕擺了擺手。
語氣倒還挺謙虛:“唉,我們這些從錦衣衛所裡摸爬滾打出來的,就這點長處。”
“吃過冷板凳,蹲過卷宗房,盯過丁籍戶賬,翻過戶曹舊檔。”
“你們王侯子弟要查什麼東西,都是往上看的。”
“但我們沒這門路,想要查東西,就隻能往下鑽。”
“所以你想不到,也正常。”
“不是你不行,是你沒下過基層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