淩雲誌衝到了江天麵前。
“主公,李闖這個狗東西被我捉了過來。”淩雲誌說完了之後,一手將李闖拎了起來扔在了地上。
淩雲誌看起來是那一種偏瘦弱的人。
而李闖五大三粗,至少有兩百七八十斤。
可是淩雲誌拎起李闖,就如同大人拎起一個幼兒園的小朋友一樣輕鬆。
“這家夥就是李闖?”
淩雲誌:“如假包換,化成灰我都認得。這個家夥,以前是我麾下的一名士兵。
後來忍受不了北疆苦寒之地,到了中原去做了一名驛卒。
後來,天不遂人願。
饑荒五年,大旱三年。
這個狗東西打著為民著想的旗號揭竿而起。
結果他乾的都是謀財害命,荼毒百姓的齷齪事。”
李闖被江天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來。
江天走了過去,用腳踢了踢李闖。
這李闖在剛才爆炸的時候就已經受了嚴重的內傷。
這個家夥渾身上下被爆炸的火焰燒的漆黑一片。
皮膚燒焦,頭發燒焦。
那燒焦的衣服粘在身上,一片片燒焦的皮膚下麵是鮮紅的血肉。
“這個家夥就是內閣首輔大臣龐浩養的一條狗。”
“淩雲誌沒有想到,你初次上戰場就立下如此大功。”
“來人,割下李闖的頭顱,和張士誠的半截身子一起送到京城交給閣老龐浩。”
“諾……”
淩雲誌揮起斬馬刀,一刀砍下了李闖的腦袋。
陳飛龍的套馬鎖上捆著兩個人。
除此之外,他的馬鞍兩側各掛著五六顆頭顱。
“主公,這是李闖手下的頭號猛將劉宗明。”
“旁邊的是李過。”
“這兩個人都在剛才的爆炸中被震的暈了。我抓他們如同抓死狗一樣,毫不費力。”
“我這一次斬殺了上百名闖軍,馬鞍上麵能掛著頭顱,就隻有這麼多了。”
江天聽到了之後很滿意。
“帶著兄弟們去登記,韓信大帥正在城樓上等著你們。”
“諾……”
眾人一聽,興奮無比。
抓住大將,那可比殺了1000個普通士兵都有用。
陳飛龍這一次光是賞金就能夠拿幾萬兩,除此之外,至少能夠分到上千畝良田,100多間房子還有100多個家丁奴仆。
不要家丁奴仆把他換成丫鬟也行。
跟在陳飛龍後麵的那些騎兵個個滿載而歸。
江天大手一揮:“將士們跟我回城。”
“諾……”眾人一陣歡呼。
韓信的軍隊押送了大批的俘虜回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