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委那邊不會批吧!就目前來看,這個溫婉的所作所為,雖然影響十分惡劣,可真論起來,還真的構不成嚴重犯罪。”
提出異議的人說的也是實情。
限製人身自由24小時以上才算非法拘禁,這姑娘又沒勒索財物,構不成綁架,教唆他人謾罵侮辱彆人,違反《治安管理條例》,安個尋釁滋事的罪名,最多拘留幾天,罰款幾百。
真的論起來,她隻是道德有損,被關幾天,判不了刑。
“出動的民警怎麼說?”
有人搖頭歎息。
“哎,根本溝通不起來,溫婉年紀不大,作風卻無比強硬,一點也不配合。”
“民警說會被拘留,人家壓根不在乎,還放話說,她會親自去看守所走一遭,無需彆人幫忙。”
“這麼囂張,結果我們還拿她沒辦法,你說氣不氣人!”
市長是讚同找武警幫忙的。
他接過話:“先給軍委那邊打報告,就以‘保護重要人物安全’的名義,先試試看,咱們也先彆蓋棺定論,軍委的人都是有血性的,指不定就通過了!”
市長又想起來公安部那邊的反饋。
“對了,之前不是拘留了一批人麼,據說是個安保團,部分人還持槍荷彈,雖然是橡膠彈,但不妨礙我們做做文章。”
“打申請的時候,一定要把這條加上!”
聽到‘持槍荷彈’四個字,眾人突然間默契起來。
公安部那邊的消息,安保團主動把罪名扛下來了,竭力表示‘溫婉小姐不知情’,‘持槍荷彈’完全是他們安保公司的主意。
槍是橡膠槍,彈是橡膠彈,看著唬人,威力不算大,也沒傷到人,真論起來,最多拘留半個月一個月。
但若要請武警幫忙,這就是很好的由頭啊,完全可以把這條誇大了說。
眾人頓時覺得申請武警支援有戲。
市長又說:“還有,也彆隻把希望放在軍委那邊,我們也要做出表率,安定民心。”
“網絡輿情方麵,堵不如疏,老百姓群情高漲,不能打壓他們,我們得把他們往正麵的、積極的方向去引導。”
市長看向不遠處的人大常委主任,道:“老百姓的訴求沒錯,他們說的話,也是合理的、正當的,你有什麼想法沒有?”
人大常委主任沉默了一個晚上,見市長問起,才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鏡。
“我已經安排人召集市裡的人大代表們開會了,我寫了個《好人權益保護規定》的草稿,差不多就是‘保義舉,衛好人,護雷鋒’的意思。”
“這個法案想要落實,想要被寫進《民法總則》,還得靠人大代表們提案,當然,我們市可以先行出台相關‘守護活雷鋒’的立法項目。”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麵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