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進入法庭調查。由原告宣讀起訴狀,被告答辯,第三人陳述意見。現在開始。”主審法官說。
這是在洲田區法院第12法庭,上午9點才開庭。評審法官經宣布開庭、核對身份、宣布案由及審判組成和告知訴訟權利,詢問是否申請回避環節後,宣布開始進入法庭調查。
陳一站在被告席上,看向被告辯護席,方律師和味倩蘭與他點頭示意。他接著看向被告陪審席,市ga局辦公室主任和劉海浪局長的秘書、林慧和賈舒玲記者都到場,他抱拳表示感謝。
看著陳一穿著囚衣挺立在那裡,林慧心裡一酸,淚水不禁流淌下來,心想這不會被判入獄吧。
陳丹莉和葉龍一起前往s國,此時正和苞蕾一起,通過視頻關注著審判的進展。這視頻是法庭專門給葉龍提供的。
老院長以及尚文和程序都要過來陪審,方律師向他們轉達陳一的話,讓他們抓緊醫院的籌建工作,爭取早日建成。
陳一將眼光投向主審官時,主審法官正好宣布開始法庭調查,並看向陳一。兩道眼光相對時,評審法官低下了頭,雙手做整理法案上資料的動作。
此時,原告的律師發言了:
“尊敬的法官,被告陳一竄入我的當事人肖婷婷的丈夫賴一世辦公室,踹了賴一世一腳,致使其重傷就醫無效身亡。相關訴訟訴求和證據已一並提交法庭。我方強烈請求法庭追究被告陳一故意傷害致死罪,並賠償被害者的醫療費用30萬元、賠償被害者家屬精神損失費和養護費共500萬元。”
哇,傷人致死,這麼嚴重,不會要以命相賠吧?林慧擔心了起來。她作為大學貿易專業的高材生,對刑事法規卻知道的很少。
遠在天邊的苞蕾看到這一情景心情沉重,問
“葉大哥,我對華國的法律一竅不通,但聽說過‘殺人償命’,你說,陳一不會因此而坐牢吧?”
“我想不會的。看樣子對方對陳一太不了解了。就算陳一直接把那人殺了,也不會有事。
我想,陳一沒有行使他的特權,一是對法律的尊重,二是想以此進一步了解對方。”
葉龍雖然勸說苞蕾,但心裡卻沒有底,他聽過陳一對肖家的懷疑,也知道那市警局肖副局長和肖副省長是肖家人,從此案也看出這肖婷婷也與這肖家關係匪淺。
這時,主審法官看向被告辯護席,說:
“被告方,原告的訴訟書和相關證據已經送交你們,請你們做出答辯。”
“尊敬的法官,原告的訴訟書和相關證據資料,我方已經收悉。為此,我方答辯如下:
一、我的當事人陳一先生,是在接到朋友求救消息後,才破門進入原告丈夫賴一世辦公室的,他進入後看到原告的丈夫正擁抱著薑婉禾女士施行強奸,陳一一腳將其踹開。原告丈夫被踹開後沒有受傷的跡象,反而對陳一進行謾罵和威脅。
這些,薑婉禾女士可作證,薑婉禾女士有她當時進入原告的丈夫辦公室到離開時的錄音佐證。薑婉禾女士的證詞和相關的錄音也遞交法庭了。
事實證明,原告的丈夫賴一世在實施對薑婉禾女士進行強奸中,被陳一踹開而中止。
二、原告的丈夫賴一世在上述強奸未遂後,薑婉禾女士到賴一世辦公室向賴一世辭職,賴一世又對薑婉禾女士進行威逼利誘,強行擁抱欲實施強奸,被薑婉禾女士反抗打掉牙齒而中止。
原告的丈夫賴一世以此事由報警,警方也以故意傷害嫌疑羈押過陳一和薑婉禾,但因為沒有證據,也沒有提及被陳一踹傷的證據,警方第二天就放出陳一和薑婉禾女士。
三、原告的丈夫賴一世以被陳一踹成重傷為由住進醫院。我的當事人陳一聽說後,前往看望,原告不讓看望,當時陳一對原告說,如果你先生是因我那一踹而重傷,我會當麵給他道歉,也會給他治好傷。但原告依然不讓。
該醫院外科主任李鐵醫生當場告知原告,陳一是名神醫,極有可能治好她丈夫的傷。
這有多人在場可以做證,也有當場的錄像為證。
四、陳一在上述情況下,前往市警局向副局長葉倩蘭說明情況,這有葉倩蘭副局長出據的關於陳一自首的記錄為證。
綜上所述,原告的丈夫賴一世這一重傷不是我的當事人陳一所致,更談不上是陳一故意致使原告丈夫賴一世重傷而亡。
以上是我方的答辯,請法官明察。
謝謝!”
方律師問主審法官欠了欠身,坐下。
這時原告律師說
“法官,我方有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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