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鄭天雷。
媽媽給我取名天雷,是希望我能出人頭地,和天上的雷霆一樣,擊碎黑暗。
但是我讓她失望了。
我學習優異,完全靠自己考入了靈獸學院。
入學測試就拿到了a級的天賦。
召喚師的天賦。
當我拿到這個天賦的時候,激動的三天三夜沒有睡覺。
我終於可以出人頭地,像媽媽要求的那樣,綻放自己的光芒,掃蕩一切黑暗。
可現實給了我沉痛的一擊。
我家太窮了。
媽媽開出租車養活了我,和家裡親戚借了錢,又借了貸款,再加上學校的補貼才湊齊了一隻b級寵獸的錢。
三百萬。
我發誓要在一年內還上這些錢,讓媽媽過上好日子。
當我興高采烈和我的寵獸簽訂了契約之後,才發現,養寵獸是需要花錢的。
寵獸吃飯要錢,寵獸訓練要錢,寵獸進階要錢,寵獸受傷要錢,就連寵獸排泄都要收錢。
就連寵獸睡覺的草地,都特麼的要收錢。
我再一次感覺到了黑暗。
於是,我瞞著媽媽,放棄了尊貴的召喚師身份。
選擇了當一個狂舞者。
當狂舞者好啊,能省好大一筆錢。
尤其是和彆人戰鬥,寵獸受傷了完全可以憑借自身的能量自愈。
隻要自己多吃一點就行了。
人類的食物可比寵獸便宜多了。
可是自從【神之縫隙】回來之後,我的想法變了。
太可怕了,那個地方太可怕了。
漫山遍野的異獸,吞吐著腥臭的氣息,頂著各種奇形怪狀的頭顱。
我親眼看見一隻山羊頭,咬掉了我同學的脖子,然後將她給吃了。
她和我一樣,同樣是家裡沒錢選擇狂舞者的。
當時我害怕極了。
我發誓,我這輩子都不會再來到這個地方,如果我還可以活著的話。
很幸運,我活了下來。
踏上回去的列車時,我很想打電話給媽媽,告訴她我要退學。
可是我知道媽媽一定會失望。
但是我知道,繼續在這個世界待下去,我肯定會死。
我想回去,想變成一個普通人,想和媽媽待在一起,我想開出租車。
最終,我打通了那個電話。
電話裡,媽媽驕傲的和我說今天帶了兩個客人,說是來我們學院參觀的。
我能聽得出她語氣裡的驕傲,那是對我的驕傲。
最終我還是沒有將退學這件事情說出口。
但是我真的不敢再戰鬥了。
於是我選擇了自暴自棄,我開始在學院裡惹是生非,隻求哪一天有人打死我。
我在學院裡欺負打菜阿姨的時候看到一個人。
沒見過,看著就很像那種草菅人命的紈絝子弟,身邊還跟著個女保鏢。
於是,我去挑釁他。
本以為他會打死我。
沒想到他掏出了一個七彩靈晶。
我慫了。
彆人打死我,學校會給我媽媽補償,但是他打死我,我敢肯定,他會把我媽媽一起弄死。
我非常主動的認錯,扯斷了自己的胳膊。
看得出來,他很滿意。
花光了最後的錢,治療了寵獸,我來到了決鬥場。
這個我以前絕對不會進來的決鬥場。
我已經沒錢了,甚至連吃飯的錢都沒有了。
我要贏,贏了就有錢吃飯,輸了就被打死。
解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