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昭然也有點急,他也不想死,他還要陪著他的歲歡一起去京市讀大學呢。
“這說明,這不是一頭普通的狼,而是一頭孤狼!”
“啥?孤狼?啥意思啊?啥是孤狼?”
於鬆柏忍不住發問。
“所謂孤狼,一般說的就是狼群裡上了年紀,年老體衰的狼王。
新的狼王為了爭奪寶座,經過一番爭鬥後鬥敗之前的狼王,從而將它驅逐出狼群。
不過也有可能是它觸犯了狼群的製度,比如私自與母狼交配被狼王發現了。被群狼撕咬後,從狼群裡被驅逐出來的。
你們想想它出現的位置,已經不是在深山裡了。估計是在深山沒有能力捕捉獵物了,加上群狼的驅趕,它實在沒辦法了,這才跑到離人類居住地這麼近的地方覓食。”
“啊?沒想到這動物之間也有這麼多門道啊!”
“那當然了,每個地方有每個地方的規矩。這林子這麼大,其實早被劃分成了很多區域,每個區域都有自己的統治者,也就是動物界的“扛把子”,它們平時互不侵犯,或者遵循著某種條例,這才能相安無事。”
“既然落到我們手裡了,那就給它個痛快!”
於鬆柏突然熱血翻湧,掏出匕首就想解決這頭孤狼。
“彆過去!你現在過去就是找死!”
眼見著於鬆柏想要靠近,陳叔連忙出聲製止。
“彆過去,狼這種動物陰險狡詐的很,彆看它已經老了,但這玩意越老越奸詐。它活的時間久,經驗老到,比一般的狼更難對付。還是用槍吧,用槍保險。”
於鬆柏這才恍然大悟,陳叔的一番話猶如醍醐灌頂。
他聽勸的拿起獵槍,扣動扳機,解決了這頭年老的孤狼。
隨後眾人將孤狼的屍體從捕獸夾上取下來,扔在雪橇上,繼續前行。
到了村裡,告彆了陳叔,幾人便信守承諾的來到了王大爺家。
“王大爺,開門!”
此行收獲頗豐,王昭然的語氣也帶著高興。
王大爺打開門後,眼睛都亮了。
他第一眼就看見了雪橇上那黝黑發亮的熊皮,佝僂著腰,哆嗦著腳步,蹲下身來撫摸著那塊熊皮。
“後生可畏,後生可畏啊!”
他打了一輩子獵了,怎麼會不知道這東西有多難對付。
這熊瞎子的皮很厚,有時候就算是獵槍打,如果不是直擊要害,也頂多就能傷到它一點皮毛。
“王大爺,答應您老的麅子我們帶回來了,我給您放院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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