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僅僅一個晚上的功夫,我的桌麵前就有京城丐幫的做過大部分事。
之所以說“大部分”,是因為沒有人敢說是“全部”。
昨天晚上抓的那些丐幫弟子,大部分連刑具都沒用上都乖乖開口。比較頑固都是與我有仇的人——南宿郡被屠殺之人的家眷。
不過,仇恨不是萬能解藥,一套刑具下來,哪怕讓他們這些與我有仇的人叫我一聲“爹”,他們都願意。
額……怎麼感覺怪怪的,好像是我被占了便宜。
總之,就是他們的身體和意誌已經被征服,為了不被折磨,讓他們乾什麼他們就乾什麼。
京城丐幫,光是登記在冊的人就有兩百多人,昨天晚上已經全部抓起了。
本來昨天的就已經得到口供,但周展功怕打擾我休息才延遲到現在。
據口供對照得出這麼一件事
丐幫幫眾不僅要混跡江湖,還要重金收買朝廷官員。
是的,你沒聽錯,乞丐重金收買朝廷官員,這實在離譜,但卻是事實。
就乞丐們的破、臟、亂、臭地方抄到的銀子就有一千多兩含銀票),二十貫錢。
十兩,就夠在村子的一戶人家過十年,如果是一家三口,那就是一輩子。
當然,上述的情況是在不發生意外情況下,比如,疾病、天災、賭博、做生意失敗之類的。
乞丐不僅要負責乞討、傳遞消息、情報販子的活,還要在城池各處安插人手盯梢,主要是一些煙柳之地、大戶府門附近、官員府邸周邊。
這裡就要說一下他們的內部分類,不是級彆上的三、五、七布袋長老,而是分工的分類。
第一類,由老、弱、病、殘等令人可憐的人上街乞討,把每一個區域劃分給每一個乞丐。
他們在為幫派討錢的同時,還負責盯梢觀察,主要是他們區域內的大戶、大官之人。
隻要那些人露出破綻,比如根據對象的喜好,包括但不限於瓷器、書畫、美人、金錢。
丐幫就會估量他們的價值,付出對應東西後將其收買。
而這,就是丐幫的第二類需要做的事。
這些人在審時度勢和察言觀色上非常優秀,由他們負責收買官員的一切事務,在沒有把握成功之前他們絕對不會出手。
第三類,是負責控製已經被收買的官員,不與第二類直接接觸,避免被發現後抓到第二類,導致被一鍋端了。
第四類,主要是江湖的一些好手,或者體格健壯的普通人,他們負責保護丐幫的安全,避免盯梢的乞丐被其他乞丐欺負趕走。
他們還負責暗殺、威脅找到的目標之人。
對於無法收買的人——就是要價太高的官員,他們就動用第四類乞丐,清廉的官員他們是不會有招攬的想法。
不管是官員們做過的壞事、犯下的人命案子,還是過去乾過的事,都是他們威脅的條件之一,最後才是用官員家眷作為威脅。
上述所說的四類,第二類就是屬於“暗部”的人。
所幸,周展功抓了三個人,據他們所說,全京城也就隻有四個“暗部”的人。
……
回歸正題,那麼除寇軍士卒將紙條丟給乞丐後,他們都會交給上麵的人。
紙條上背麵有特殊的符號“”,這是隻有丐幫高層的人才知曉,這個符號代表把紙條交給“暗部”。
紙條上寫著“一切順利”,倒是沒有什麼奇怪的地方。
據那名叛變的士卒講,他確實是傑的親兵,但他不想局限於親兵,有好幾次想趁著傑睡著對他動手,拿著傑的人頭去邀功,結果都被傑察覺異樣。
最後隻能趁著除寇軍與“萬角”流寇交戰的時候偷偷離開,然後投靠了“萬角”流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