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嗨,我們這兒,一個正的,十幾個副的,這還是房管局的區裡的分局,本來有好多人就是有個名義,但平時是不乾活的。
這次為了你的事兒,讓他們出來開會,好家夥,這通熱鬨啊。
唉,還不如不開會呢。
本來不用開會的,就我們的正頭兒直接簽字批準蓋章就完了,結果這一開會,每個人都發表意見,唉,所以開了三次嘛。”
季宇寧聽了,不禁想起前世1979年馬季說的那個相聲多層飯店,這個時候內地的幾乎所有的單位部門都是機構非常臃腫,臃腫到了已經嚴重影響效率的程度。
“那以前類似的這種情況,辦理過戶也是開會嗎?”
“不一定,但一般也要開一個會。
主要是你這個合同以前沒見過,以前都是雙方登記,有一個很簡單的合同。
這次我們正頭兒從來沒見過你這麼細致的合同。
另外就是要求在這個合同上蓋章,以前也沒有這樣的先例。
所以就隻能開會了。”
季宇寧聽了,鬨了半天還是跟自己起草的這個合同有關。
自己的合同起草的太詳細了,弄的登記機關都緊張。
自己要求登記機關在上麵蓋章,領導也拿不準。
可是自己要不在合同上列的更詳細,自己也不踏實,這年頭關鍵是像這種房屋買賣的基本民事行為的規定還是不完善。
什麼都是聽領導的,自己要不列明,將來也是麻煩事兒。
至於說在合同上蓋章,原本這房本的過戶就需要批準,蓋章就代表著批準,蓋章就說明過戶沒問題了。
也可能季宇寧是登上過人民日報頭版的緣故,所以房管局也沒說不行,就是事後去開會研究。當然還不錯,研究了沒幾天就蓋章了。其實本來也沒什麼好研究的。
季宇寧沒想到自己在這一世買的第一處房,相關的流程,居然是自己這個買房者去跟登記機關溝通。
看來這個年頭機關裡辦事既沒有非常明確的原則和規定,也沒有明確的流程。
很多事情都是因人而異。很多事情都是憑關係辦事。
辦完過戶,拿到房產證。季宇寧和蔣老先生都輕鬆下來。
季宇寧仔細看了一下這年頭的房產證,還不錯,這房產證有一個封皮兒,就和工作證封皮兒差不多,裡麵實際上就是一張紙,房產證的全稱叫“房產所有權證”。
這上麵有房屋的位置,麵積,房主等各種信息,甚至還有房屋買賣契約的簽訂時間。但是沒有測繪圖,也沒有房屋使用年限。
證上提示:不得私自改變門窗位置和牆體、樓板結構。
兩個人在房管局門口約定好了房屋交接的時間。交房就在這周日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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