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上門的,是粵省太平洋影音公司的廖總等人。
他們和季宇寧也算是認識,去年3月份廖總等人來京的時候見過一麵。
當時廖總是希望錄季宇寧的歌,到香江去銷售,被季宇寧拒絕了。
相反,季宇寧還建議他們,以國內的音像市場為主。
再次見麵,廖總也是直截了當說了一下這一年來公司的情況。
“季宇寧同誌啊,去年您預測的還真是對了,我們錄的內地的歌曲,在香江就是賣不動啊。
我們合作的香江的那家唱片公司,原來拍的胸脯保證,我們發的是內地的第一盒立體聲磁帶,在香江一定好賣。
他們當時是簽了合同,包銷90萬盒,結果呢,在香江一共才賣出不到10萬盒。
哎呀,這可算把我們坑苦了,我們粵省廣電局,這次是投了100萬進的設備,今年這第1年算是虧了。唉。我們不僅沒賺錢,還賠了差不多5萬塊錢。”
“不是包銷90萬盒嗎?無論賣得出去賣不出去,香港的唱片公司也必須要支付啊。按照一盒利潤兩塊錢,那你們至少也能有保底的利潤180萬呢。
除去投入,這應當第1年至少掙了80萬呀。
而且即便是隻賣了9萬多盒,剩下的磁帶拉回來,出口轉內銷,也不可能賠錢,剩下80萬盒光成本就得超過400萬了,遠遠超過你們投入的100萬設備錢。”
看著廖總等人一臉尷尬的模樣,季宇寧明白了。
“你們可能是碰到那種個人的皮包公司了,香江注冊一家公司很簡單,不需要注冊資金,隻要花個幾百塊港幣就可以注冊,香江的物價是我們的10~20倍,再加上彙率,所以這幾百塊錢港幣要除以30~50,才是相當於我們這兒的購買力的貨幣。
而香江要維持運作一家公司太簡單了,很多都是幾百家公司共用一個電話和一個接線員,所以你打電話,肯定有這家公司。
這種皮包公司做生意都是空手套白狼,他跟你們簽了包銷合同以後,然後把這個合同向香江當地的銀行抵押貸款。
無論是應收款也好,還是應交付貨物,都可以貸的出錢來。
弄不好你們發往香江的那些磁帶,大部分都質押給銀行了,所以拿都拿不回來了。”
季宇寧這個前世的會計師加律師,可是跟香江的這些公司打過不少交道,深知這些港人的路數。
80年代初,剛剛開放的時候,先進來的,除了那些有名有姓的大公司之外,剩下的九成以上全是這種皮包公司。實際上就是騙來了。
看見對麵幾個人不願意再多說,季宇寧也隻能作罷。
他估計這些港人也會給他們這些人一些小恩小惠。最後賠的這些錢,也隻能是不了了之了。反正這些也不是自己個人的錢。
“我們去年11月,還錄了一下那個《絲路花雨》的音樂,放在香江賣,也還是不行。
所以,我們今年年初討論過,今年準備把磁帶的銷售方向放在國內了,就是小季你去年說的那樣。
我們這次來,就是想錄小季你這幾年的歌曲。這幾年內地最出名的歌曲差不多都是小季你創作的,而且也都是你自己來演唱的。
原本這次上門,是還想同時錄朱琳同誌的歌,但現在估計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