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斯霄眼神幽暗,讓人看不見底。
不過看向袁央央時卻恢複了漫不經心,勝券在握道,“我早就察覺到她心思不正了,一早就防著她呢!”
“她比我預想的,還要更快露出馬腳,也算是沒讓我白忙活。”
袁央央認同點頭,“顧雯一看就不是踏實的主,總想著走捷徑,誰的便宜都想占。”
“這樣的人,遲早會翻車,隻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這次她算是摔慘了,看她以後還敢不敢耍手段!”
“敢連二哥都欺負,真是喝點馬尿就心高氣傲,沒被封殺便宜她了!”
“二哥,這次顧雯應該被捶死了吧,不能再蹦躂了吧?”袁央央問。
見袁央央一副迫不及待的樣子,袁斯霄覺得有趣極了。
好心情的開口,“哪裡有這麼容易,顧雯不會死心的,怎麼著也得掙紮幾下。”
“啊?”袁央央失望。
“啊什麼啊,有二哥在,你擔心什麼?肯定不會讓她翻身的。
我之前之所以一直忍受顧雯的吸血,是因為火候不夠,小打小鬨的沒意思,我喜歡重拳出擊。
現在她狐狸尾巴都露出來了,我自然不會再放過她!”
袁央央被說的熱血沸騰,雙眼冒光。
守在袁斯霄的身邊哪也不打算去了,她要見證顧雯被打臉的重要時刻。
她有預感,一定會很精彩。
由於費得曼的留言,算是洗清了袁斯霄抄襲的汙名。
但同時,也有人對作品的歸屬權提出質疑。
“我記得,之前有爆料稱袁斯霄當初簽約經紀公司的時候,還沒有什麼名氣,合約內容並不友好。
其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在合約期間,所創作的所有歌曲,版權歸公司所有。”
“樓上說的不準確,我是霄哥早年老粉,其實霄哥第一首歌在網絡爆火後就已經有些名氣了。
再加上他的神顏,以及獨一無二的痞氣,簡直自帶流量,所向匹敵。
隻不過霄哥年紀小沒經驗,才被經紀公司哄騙簽下與他名氣完全不匹配的無良合約。
好在合同馬上到期,霄哥也要熬出頭了。”
“樓上沒說到重點,重點是一開始的合同,確實要求霄哥在合約期間的作品,版權都歸公司所有,但被霄哥強硬拒絕了。
最後經紀公司妥協,修改合同,變成所創歌曲的版權盈利,在合同期間全權歸經紀公司所有。
彆問我怎麼知道的,剛實習兩天,就被叫去加班,連夜修改合同細則的痛,你們不會懂!”
“忽然發現自己很聰明,立馬發現了這裡麵的華點,霄哥送朋友的這幾首歌隻要沒有盈利,就不算違約。”
“果然,霄哥永遠是我霄哥。”
“霄哥不會是早就預料到這一天,然後才會在當初堅持修改合約吧?!”
“樓上大膽一點,霄哥會不會早就預料到會被顧雯和經紀公司聯手汙蔑,才會在一年前布局,將歌曲無償送給費得曼。”
“樓上,你這也太大膽了,這怎麼可能,你真當這世上有先知啊!”
“有誰記得袁家大小姐之前的命運論?”
“雖然……但是……算了,還是不說了。”
“樓上,雖然你什麼也沒說,但我好像已經懂了。”
“樓上幾個在打什麼啞謎?”
“你不需要知道,隻需要知道,霄哥一生行善積德,之所以能更逢凶化吉,是他應得的。
另外,霄哥,一定要對大小姐好點啊,雖然沒證據,但總感覺,大小姐旺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