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開朗說道:“當然可以!”
“地籠是作業工具,工具被偷,這可比在上班路上被車撞嚴重多了,連車禍都要賠償誤工費,你這當然可以要求賠償誤工費。”
“你這7排地籠要是連番作業,這耽誤損失的錢,其實也不少啊。”
“是吧?”
吳安點頭:“是啊,是啊。”
劉隆也說道:“要算的,要算的。”
吳安問道:“需要我準備什麼資料嗎?”
於開朗說道:“最好是能有你賣海鮮的單子。”
“通過單子,可以推出來誤工費。”
吳安咧嘴一笑:“那這個有。”
瞧瞧。
這就是有人好辦事啊。
他還沒想到,於開朗就已經想在他前麵了。
劉隆歎口氣,說道:“你先彆笑。”
“這一切的前提,是能找到嫌疑人,並且可以定罪。”
“我一開始就說了,首先要確定你丟了多少地籠。”
吳安重複說道:“我說過是7個。”
劉隆搖頭:“你說了隻是你說了。”
“還是要找到嫌疑人,最終確認才行。”
於開朗看向不遠處停泊的許多漁船,眯著眼睛說道:“這嫌疑人的確定,是第一步,也是最難的一步。”
有幾個人一路小跑過來。
是碼頭管理人員。
都是鎮上的,吳安也認識,互相打了招呼。
“情況我了解了。”
“請跟我來。”
從下午3點到現在回來的漁船,都已經有數,在碼頭管理人員的帶領下,大家一艘艘的登船查看。
有些漁船主是被喊來的。
倒也配合,但態度有些不爽。
“警察來調查我理解,這怎麼受害者也跟著來了?”
“不就丟幾個地籠嘛。”
“這出海的,誰還沒丟過東西啊。”
吳安沒說話。
在船上走馬觀花的轉了轉,伸手一抹也就能確定了。
於開朗下船時,回頭看向說話的漁船主:“感謝配合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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