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事到了現在國外還沒有發現,一旦發現了會登報渲染的,那樣,必定給大德國外貿事業造成沉重打擊。
如果國家的信譽下降了,後果是不堪設想的,這個郡守實在是毀滅國體的奸臣。
他曾經自繳罰款還繳了三倍,蒙蔽女皇和大臣,實在是欲蓋彌彰,屬於欺君罔上。
製造假金幣,娶小老婆,賣官弼爵,收受賄賂等項合並重罰,應該斬首示眾。
但郡守是皇親國戚,製造假金幣造成的後果,現在還沒有完全顯現出來,但牽扯金枝公主皇家人的關係,不能做得太絕,免得念舊的國民和皇親國戚對女皇有什麼不滿。
最後的處理結果是,郡守下獄,不逢大赦就不放出來,等同於終身監禁。
沒辦法,雖然前朝的規矩幾乎都廢棄了,可皇親國戚犯罪從寬的特權還是保留下來了。
兩個小老婆和她們的父母,既然違反了《婦女兒童保護法》也不能放過了。但兩人提前就了解到了,金喜玲的父母是這樣的,確實應該得到懲罰。
另一個姑娘是一家的養女,養母是管不了養女的,養女是拋棄了養母的,養母並沒有在養女這裡得到一絲一毫的好處。
後來,養母成了舉報者,得金幣也是應該的。
那一個養母因為被郡守包養了,再也不理她了,養老變成了水中月鏡中花,自覺沒有了指望還要上吊自儘的。
是後來還對馬寶山兩人說了郡守的事情,屬於舉報有功,如果處罰她就沒道理了。
至於每一家的男子就有一個當縣令的,在養女這裡是沒有的,當縣令的是金喜玲的表哥。
金喜玲看閨蜜家裡沒有男子,好糊弄她說:“既然郡守大人答應了給你我家人一個縣令,你家又沒有男子,就把你的名額讓給我吧,我表哥二十多歲,還是讀書人,他當縣令正合適。”
“也不是白讓你吃虧,等到郡守不要咱倆了,或者郡守悲古﹝死﹞以後,反正咱倆的事情別人也不知道,我給你做媒人,你就嫁了我表哥做我表嫂……”
其實,她是被金喜玲糊弄了,她表哥做了縣令以後,不到半年就娶了新媳婦。
金喜玲的父母被重打***板,兩個縣令的職位被剝奪,當縣令的追索回所有以前領發的俸祿,每人罰金幣一百。
其餘貪贓枉法的事情,就得做另案處理了。
金枝公主對公公造假幣雖然不知情,卻是購買機器加找了操作人員的罪魁禍首,具有監察失職的嫌疑,等同助紂為虐。罰款三千金幣,禁止商業活動一個季度,其餘免除一切刑罰。
兩個假金幣製作操作者,被金幣蒙蔽了雙眼,破壞國家金融秩序,即刻斬首。
一切參與其中的知情者,供應黃金和錫塊的,用商業活動做掩飾兌換假金幣的,斬首了兩個貢獻突出的人。其餘也乾過這些但罪過較小的,都要連帶下獄,罰沒家產。
當鋪和糧油店之流的知情者,罰沒家產,並重打三十大板。
這樣的人有二十多個,不分彼此的重罰。
這個算是佳佳公主接了皇位以後的第一大窩案了,女皇對兩人的表現滿意,論功行賞,兩人雖然沒有升職為巡按,但他倆的從六品尋訪使,升職半格變成了正六品,也是令人欣喜的。
他倆能在街上商業的細微處,發現了不法之徒危害國家的端倪,功績是值得肯定的。
補充偵查也做的不錯,從而挖出了郡守連帶的犯罪事實。
馬寶山贖回了團龍玉,考慮到那個夥計曾經和兩人同甘共苦,乾活也兢兢業業,就把店鋪低價讓給了夥計。讓他從一個夥計,一躍成為點心鋪東家,把那個麵點師傅氣夠嗆。
沒辦法,那個夥計也對他的頤指氣使也來氣,辭退了他。
用到的借口就是,家裡有好幾個閒人,都想來幫工,如果加上麵點師傅就養不起了。
馬佳下令回收金幣,無論是真的假的,隻要是五雷圖案的都回收,無論真假都兌換成前朝出的金幣。造幣廠不再出這種圖案的金幣。
後來,換成了一麵虹橋一麵戰列艦圖案的金幣接著流通。
馬寶駒到了天樞島,開始履行他郡守的職責,接手了陸戰隊對天樞島的管理權,重新登記島上居民姓名。以後,物資分配就是郡府統籌了,收購農產品和漁獲也一樣。
現在,島上的礦物還在初步勘探,並不能大量開采。
這些島嶼,都是柯爾雅國曾經初步勘探過,有的做了記號,比如挖了找礦的探頭坑,打了有標記的木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