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王通過堂客,甚至不親自賠情,三下兩下就擺平了打賀人龍堂客的事,這是出乎我和江玌觀的意料的。如果賀人龍堅持要吳良親自道歉,也不是不可以,他擔心那一萬塊錢工錢拿不到,依吳良的心態,還真可能拿不到!要想拿到,起碼得上法院了,難度是賀人龍無法接受的。因此賀人龍接受和解,也是可以理解的,怪隻怪吳良太無恥了。賀人龍跟江玌觀都可以認為算了,我又還能怎樣?用江崇文的話講,吳良能心甘情願拿出一萬塊錢來,已經非常不容易了,因為他根本就冇打算付工資,要不才隻幾十塊錢一天的工錢,幾年下來拖欠幾萬工錢呢?起碼他是打算能拖就拖。可以理解為吳良間接低頭了。
當然,打人的事解決了,還有租地的事呢。雖然租地的事是因為打人的事發生的,但已是一碼歸一碼,成了兩件事,打人的事是私事,而租地的事是公事,並且還是反映到雷鎮長那的公事。依江崇文甚至江玌觀的意思,鬨地租的事本是逼吳良積極處理打人事的一個手段,現在打人的事解決了,那租地的事處理不處理都無所謂了,起碼不重要了。但我不這樣認為,還得處理,且必須處理好,否則日後還可能因此產生矛盾,到頭來還得我傷神。因此我又給梁秋生打了電話,請他跟吳良良日一定要來麵對麵協商下,雷鎮長還等著回複呢。搬出雷鎮長,梁秋生自然是冇得脾氣,滿口答應,要得要得。
第二天梁秋生果然來了,我原計劃在向陽村村部開會協商,當然最好是能去賀家峒灣裡,那樣見證的人多,有意見都可以提。結果梁秋生卻說不在向陽村村部協商,到白鷺湖圩上協商就行了。開始我以為在鎮政府,雷鎮長可能要親自過問,所以也沒堅持。哪知也不是在鎮政府,而是伍五生的兄弟飯店!梁秋生來的時候已經十點鐘了,協商完正好呷飯,梁秋生想的還挺周到,隻是這費用該誰出呢?總不能記村委會的賬吧。
我跟江玌觀到的時候,發現除了江崇文,還有賀家垌灣裡的,賀人橋賀人龍自然在,另兩個應該也是賀家垌的代表,他們都是坐賀人橋的三輪車來的。飯店門口停著一輛宗申三輪車和一輛力帆摩托車。
從梁秋生給他們邊散煙邊打招呼的語言上麵看,這些人與我也是前後腳到的事。梁秋生招呼大夥在伍五生的樓上包廂坐下,一溜圓桌剛好坐下。差不多所有的人我都認得,有兩個雖不太熟,但他們都上了年紀肯定不是吳良!吳良應該到場的,卻不見他人!怎麼回事?我心裡犯嘀咕。
正想問梁秋生,江玌觀先問了:“梁支書,還有人呢?”江玌觀自然問的是吳良。
“還有人?沒啦!”梁秋生裝作吃驚的樣子,“都到齊了!”
“吳良吳老板呢?”我懶得看梁秋生裝糊塗,直接問了。
梁秋生滿不在乎地說:“吳良老板冇來,我喊了他,不肯來,哇地是從向陽村村委會手上租的,是跟你梁秋生租的,你梁秋生簽的字,反正我還有一年到期,出現矛盾是你村裡的責任,跟他吳良無關!你村裡能擺平最好,擺不平我就上法院去告!”
不得不承認吳良的話有道理,開頭要吳良跟梁秋生一塊來協商,是我們天真了,把事想得過於簡單了。吳良租地沒經過賀家垌任何人,自然不會來跟賀家垌協商什麼。
梁秋生說:“當時吳良來租地,是幫村裡解決了拋荒的大難題,是得到鎮裡支持的。具體情況周華最清楚,崇文主任也曉得,根本冇想那麼多,生怕吳良不租,是免費租給他種的。崇文主任,是不是這回事?”
“是甲葛樣的情況。”江崇文點頭認可。
梁秋生從包中拿出一張紙,對在座的人揚了揚:“葛就是當初吳良跟村裡簽的合同,約定第一輪租六年,到期不願租就算了,要續租再談。有村裡的公章也有我跟周華主任的簽字,因此合同是合法的!”
說完,梁秋生把合同遞給江玌觀:“江會計,你念下合同,看合同怎麼規定的!”
江玌觀望了我一眼,然後接過合同,慢慢地念了一遍。合同內容確定跟梁秋生講的一樣。依合同內容,還真不能強行收回或逼吳良出租金。
待江玌觀念完合同,梁秋生忽然大聲說:“賀人橋,你作為賀家峒灣的組長,當年你灣裡是不是把土都荒了?不哇百分之百,百分之八十是荒了吧!鎮裡不準拋荒,壓著村裡要種,村裡有嗎個辦法,隻有收回出租!好不容易吳良願意租,人家簽了六年合同,今年還隻第五年,你賀家峒的人就哇要收回!你賀人橋嗎好意思收回?”
“我,我,也不是我哇要收回,是,是灣裡的人哇要收回!”被梁秋生忽然質問的賀人橋有點驚慌,哇話都打結了。
梁秋生又對另幾個賀家垌的人說:“實在要收回,村裡也管不了,後果你們先要想清楚!人家合同冇到期,你強行收回,事鬨大了,政府會支持誰?法院會支持誰?我再問你們,真收回了,你們敢保證都能自個種,不再拋荒了?敢不敢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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