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吧。”司徒靜姝能有什麼辦法?好姐妹看上的人她必須給她拿下!
於是這幾天司徒靜姝都在打聽憐卿的事,好巧不巧還讓她打聽到了最重要的一條。
“這個憐卿還不錯,雖然是個伶人,但是從來沒有跟什麼女人糾纏過,也沒有心儀的姑娘,整天就醉心於戲曲。”司徒靜姝評價道:“配你的話,也就勉勉強強過關吧。”
“可是……他對人很冷漠,我怕……”南宮姝玥第一次追求一個人,不知道該如何做。
“你不要怕,凡事總要試一試!萬一就成了呢!現在是民國,戀愛自由。”司徒靜姝勸南宮姝玥:“若你們成了,在一處,成就一段美滿佳話;若沒成,大不了就散了,以後橋歸橋,路歸路唄!”
“對!不試試怎麼知道能不能成功!”南宮姝玥鼓起勇氣。
於是從那天起,南宮姝玥便對憐卿開啟瘋狂的追求,
隻要逢他演出,南宮姝玥必在台下,起初汝城人還以為是南宮家主喜歡聽曲,久而久之才發現,南宮家主是醉翁之意不在酒,而在於人。
而憐卿對此視若罔聞,每次唱完戲就直接下台,一個眼神也不留給台下觀眾,包括多次來看他唱戲的南宮姝玥。
他知道南宮姝玥打的什麼主意,無非是瞧見了他的容貌,覺得貌美,有了興趣。
於是就想引起他的注意,假裝真心換取他的真心,待抱得美人歸之後,玩弄幾個月,膩煩了,便丟棄了。
這便是富家小姐的慣用伎倆。
喜新厭舊,嗬,富家貴女的樂趣而已!
他父親以前便是這樣的,被短暫的愛蒙蔽了頭腦,為了她不顧一切,付出了所有,可到頭來,卻不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一紙婚約,就讓大戶人家的公子後來居上。
而他的父親變成了誘騙女子私奔的姘夫,整天寄人籬下。
那大戶人家的公子也不是什麼善茬,眼裡容不得沙子。
便處處為難他與父親,起初他們父子倆忍忍也就過去了,相安無事。
但奈何大戶人家的公子得寸進尺,變本加厲,串通仆人誣陷父親偷了他的東西,要讓人責罰父親。
而他的母親知曉此事後,不僅沒有幫父親說一句話,反而冷眼旁觀。
想當初可是他的父親為了她變賣所有家產,幫助她成就如此家業。
奈何夫妻隻能同苦,不能共甘。
他的母親身份高了,眼界也開闊了,瞧不上他父親低微的出身,立刻迎娶了大戶人家的公子為夫。
為了討公子歡心,竟然還要將他們父子倆賣入花樓,可笑他父親臨死前還讓他不要恨她。
他怎能不恨!憑什麼後來者踏著前者的骨頭居上。
憑什麼他和父親處處忍讓,他得寸進尺,最後受罪的還是他們父子。
他恨,恨他母親,恨所有富家女子。
好在他現在已經逃離的那個魔窟,在戲院裡可以養精蓄銳。
待日後再見到那個女人,他一定要啖其肉,寢其皮,飲其血,抽其筋,挫骨揚灰!(不值得提倡哦!小說而已,現實裡要遵守法紀!)
不!這還不夠!他要讓她先跪在父親的墓前懺悔,然後再抽筋拔骨剝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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