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逃命的楊煜,不停地在三七堂主耳邊嘰裡呱啦。
三七堂主沉著冷靜,一路不語,似乎習慣了楊煜口不擇言。
也不見怪,也不生氣,暗自尋思勒總統,應該帶人到了烏雲山腳下。
“三七堂主,烏雲山這麼大,到處一片雪白,又沒有明顯的標識,誰知道我們在烏雲山腳下哪裡呢!”
“腳印。”
三七堂主簡單有力地告訴楊煜。
“為什麼?”
“如果勒總統到了烏雲山腳下,發覺腳印,便會尋來。”
“那,那追殺我們的人,發覺腳印後,會不會也會追上來。”
三七堂主沒答,猜想追殺者應該早已放棄了追殺自己與楊煜,若是追殺者還在追殺自己與楊煜,應該趁著雪天,早該追上了自己與楊煜在雪地上留下的腳印。
三七堂主轉頭望了望身後,遠處的腳印,正被鵝毛大雪慢慢的淹沒。
哦!
三七堂主略有所思,在這種雪天下,自己和楊煜的腳印,不會留下太久,很快被紛飛的大雪覆蓋。
轉而又暗自頭痛,如果勒總統帶人趕到了烏雲山腳下,也不一定能找到自己。
“三七堂主,快看。”
楊煜突然臉色大變,驚恐地指著不遠處大聲叫道。
三七堂主聞聲,望遠處一瞧,啊!不禁大吃一驚,隻見大大小小的棕熊,正在冒雪前行,脫口而出:“不會是棕熊潮吧!”
楊煜在野山村時,跟師父野山人經常進山打獵,很少一次見到如此多的猛獸在一起,還是一個族群,心驚得喃喃自語:“難道棕熊一族要去遠行打仗。”
楊煜此時,早已丟棄了抱怨的心情,突然間,腦子變得靈活十足,馬上四處搜尋,有沒有可以避開棕熊族路過的地方。
“三七堂主,咱們先到山路下麵去躲避。”
三七堂主朝楊煜手指的方向望去,山路下麵,有許多長成腰身粗的大雜樹,頑強地挺著雪壓。
情不自禁地又望了望棕熊一族,正在朝自己的方向走來,無奈應道:“也罷!”
哢哢、嚓嚓。
嚓嚓……
走在前麵的是一條全身血跡斑斑的大棕熊,正是霍朝在羅紋山救下的棕熊王,帶領棕熊一族,從通天國北山舉族遷徙,翻山越嶺,途中經過其它猛獸族地盤時,發生過戰鬥,它們都是誤以為棕熊族是來搶占地盤,儘管棕熊王百般解釋,隻是路過。
它們仍然不會相信,警告棕熊王,要麼選擇原路返回,要麼選擇戰鬥。
棕熊王在對方沒有絕對的實力壓倒棕熊族時,寧可選擇戰鬥,絕不會原路返回。
棕熊王沒有獸心去征服它們,儘力快速打敗它們,儘量減少棕熊族的傷亡走過。
棕熊王原本身上帶傷,不宜戰鬥,儘管如此,一路上也經曆了五、六場中小戰爭,身上的傷勢雖然加重了,也不願在棕熊族前露出傷勢,仍然傷裝威武雄壯地帶領棕熊族,一路不停歇,三天兩夜,走到了不熟悉的烏雲山腳下。
棕熊王又甩了甩身上的雪花,突然停步,朝烏雲山上望,隻見漫天雪花飄,不見烏雲山真實麵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