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東省。
省公安廳辦公大樓。
會議室內。
祁同偉淡淡道:“同誌們,現在開會!根據廳偵查處的同誌彙報,發現我省京州市光明區轄區內,存在一個惡性犯罪團夥!主犯名叫祁慶民!
是漢東省京州市金盾集團董事長!該團夥存在暴力犯罪和團夥犯罪嫌疑,是多起惡性犯罪事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
祁同偉的話音落下。
會場內的所有人都不禁愣住了。
祁慶民是誰,在場的人幾乎沒幾個不知道的。
畢竟是廳裡掛了號囂張的家夥...
每次想要將他繩之以法,都會被一隻看不見的手攔住。
至於這個看不見的手是誰,大家心裡更是有數。
怎麼祁廳長突然搞起大義滅親的戲碼來了?
祁同偉沒有理會眾人的反應。
他本來也猜到了會是這樣的效果。
祁同偉淡淡道:“這樣的犯罪行為,是國家和省的重點打擊對象!對於維護社會治安,保護群眾利益,都有著重大意義!
這麼重大的案情,已經不是光明區分局一個地方可以處理的了!他們雖然抓了人,但咱們省廳也必須要及時介入!加強對這類暴力犯罪的指導和監管工作!”
按照省廳對地方公安局的權限來講,省廳是可以直接介入針對祁慶民犯罪團夥的調查工作的。
也可以指定其他辦案機關,例如京海市公安局,或者林城市公安局等等,對祁慶民的犯罪行為開展辦理。
而祁慶民犯罪團夥因為涉嫌重大違法犯罪,省公安廳的介入也是理由充分的。
當然,隻有一個問題,祁同偉沒有說。
那就是...祁同偉作為祁慶民的親屬是必須要回避的。
不過,現在祁同偉管不了那麼多了。
不管是指定哪個公安局辦案,拖延的日子都太久了,一旦被光明區公安分局搞到一些證據,那就完蛋了...
到時候移交到檢察院,哪怕京州市檢察院的院長肖鋼玉是自己人,隻怕也沒有辦法壓下去。
到時候,祁慶民可就難逃一死了。
在大夏,針對犯罪分子,是分為三個步驟處理的。
第一個步驟,由公安局進行前期偵查和抓捕,並找到犯罪分子的犯罪證據。
第二個步驟,掌握犯罪分子的證據和相關犯罪事實之後,公安局會將犯罪分子移交至檢察院,由檢察院提起公訴,也就是檢察院向法院針對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提起控告,發起訟訴。
第三個步驟,是由法院根據相關證據以及檢察院的訴訟請求,對犯罪分子的犯罪事實進行審理和判決。
就像祁慶民這種,落到程度手裡,先是會審問,然後提取相關證據,例如作案凶器,案件筆錄,受害者證據等等,形成證據鏈,證明祁慶民犯了相關的嚴重罪行。
隨後就是移交檢察院,檢察院確定證據無誤,犯罪嫌疑人確實違法犯罪後,再向法院提起訴訟,由法院最終審理判決,最後再進行處罰。
像祁慶民這種事情,祁同偉必須在偵查審理階段就攔住。
否則的話,隻要證據固定死了,後麵就沒有任何翻盤的機會,哪怕陳清泉還在也沒用,睜眼說瞎話是不可能的。
而祁同偉也不可能移交給其他地方的公安局進行辦理,除了至親之人,誰敢給祁同偉背這麼大的風險?
祁慶民的案子就不能辦,隻要辦,祁慶民就是個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