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本可以選擇一條更加簡單的方式解決,即與易大媽離婚後再尋他人共同育子。
但他並未選擇這條道路,隻能解釋為他知道自身問題所在,即使另覓佳侶也無法解決問題,為了避免名譽受損,他未曾提出離婚。
這些事情,易大媽心中了如指掌,隻因為她性情溫順,向來不願聲張。
而這次易天賜的事變成為了最後一根稻草,讓她實在無法忍受易中海,決意與其分開。
而要回歸故土,必須要有相關部門出具的介紹信。
易大媽實在無奈,隻得來找何雨柱幫忙。
何雨柱問明了她的家鄉地址,爽快地為她開了一封介紹信。
他又提醒道:“易大媽,您要是回老家讓侄子贍養您,要是沒有錢,他可能就不那麼樂意了。”
易大媽輕描淡寫地回答:“這點我知道,我手頭有錢,這些年老易的工資我都存著,積了不少錢呢。”
她並不糊塗,提前從銀行把錢都取了出來。
這些錢她縫進幾件衣服的夾層中,總共約有一萬元,全都是十元麵值的鈔票。
這樣不僅避免了錢財被偷的風險,也讓她的旅途更加安全。
拿到介紹信後,易大媽便可以出發了。
何雨柱遞過已經寫好的介紹信,囑咐她:“易大媽,火車票買好了嗎?路上一定小心些。”
“我知道的,柱子,這一走,或許再也見不到你了,我們就此告彆了!”
何雨柱沒說什麼,隻把她送到了火車站,並目送她上車。
易大媽離開的頭一天,整個四合院裡並沒有人發現她的離開。
儘管何雨柱知曉此事,但他卻並未告訴任何人。
直到第四天,才有鄰居提及。
有人大聲說道:“已經好幾天沒見過易大媽了,她的病好些了嗎?”
“應該是好了,前幾天我還見她帶著一個包裹出門呢。”
“包裹?那是要出門遠行嗎?娟子,易大媽告訴你她要出門嗎?”
鄭娟搖頭回應:“我什麼都不知道。”
“真是古怪,不知她去哪兒了?”
大家隻是簡單討論了幾句,便不再提及此事。
當天夜晚,易中海比往常回來得早了許多。通常他會到深夜十點才回家,但今晚他七點多就已經到家。
今晚他沒喝酒,倒不是沒想喝,而是酒館老板向他討賬了。
因為易中海在當地有些名氣,而且身為八級工人,酒館老板對他頗為放心。
所以此前,他在酒館總是賒賬消費。
不過賒的賬畢竟有限度,今天老板一算賬,發現他已經欠了一百五十多塊,還不算餐費和酒費。
這回不能再繼續賒下去了,至少要把之前的賬先還清。
易中海摸了摸口袋,發現隻有十塊錢,顯然不夠還債。
因此他對老板說:“明天一定還你。”
“那今天你就不能喝了,有賬在身再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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