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後……國王叛變了。
對,你沒有聽錯,國王叛變了,他和外人做了一個交易,然後,他敗了。
他犧牲了自己,去拯救所有國人。
他離開了,自我流放,離開國家。
他來到了一座荒山,將它命名為不死山,他住在不死山上,他說自己叫做不死民,是不死國人。
十年,百年,時光流轉,可他還是原來的樣子。
這件事傳到了附近三個國家。
誰能忍住不死的誘惑呢?答案是沒有,沒有人可以。
也不知道從哪裡傳出,不死民的心臟是他的生命之源,擁有它就能擁有永生不死的力量。
所有人都動心了。
所以啊,戰爭又開始了,就因為兩個字:不死,或者說永生。
他死了,死在一場圍剿他的戰爭中,死在了一片無儘的荒原,他的心臟被人挖了出來,一分為三。
真是諷刺,挺過無數戰爭的國王,在生命的終結卻是猶如被圍獵的野獸,殘忍的殺死,殘忍的挖心,殘忍的曝屍在荒原。
隻因為兩個字:不死。
多麼令人向往又多麼令人恐懼的詞啊!
“所以呢,這跟我有什麼關係?”黃金打斷了怪人的講述。
怪人盯著他,那雙眼睛仿佛幽深的深淵,攝魂奪魄。
“嗬嗬,聽我說完,好玩的故事才剛開始。”怪人咳了兩聲,隨後說道。
好玩?
在他死亡的時刻,被挖出的一分為三的心臟與他的身體,在同一時間變成了一種黑色的石頭,堅不可摧,任是刀砍斧砸,火燒水泡也沒留下半點痕跡。
最後,一個國家戰勝了另外兩個國家,帶著三分之一的心臟和他的身軀離開了。
剩下的兩個國家帶走了另外的三分之二。
好像故事就到這裡停止。
可故事才剛剛開始。
不死啊,這可是不死,無數人的追求,無數人想要得到它,哪怕隻是一個虛無縹緲的傳說。
戰爭,在各自的國家再次展開。
帶回心臟和身軀的國家,他的掌權者做了一個讓人恐懼的決定:生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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