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球廠老板聽了大狗的話,他的臉居然一下子就欲哭無淚起來!
深吸了口氣之後,他一臉無奈的說:“哼,你說得倒是輕巧,可實際上根本沒那麼容易,唉……你們說我能有什麼辦法呢?!”
我和大狗再次麵麵相覷……
看來……
這裡麵不單單隻是男女的情感問題!
我和大狗故意不說話,直直的望著糖球廠老板……
等了好半天,糖球廠老板終於算是說出了實話。
原來,在當初辦廠的時候,合約上寫的是他和那個女人兩個人的名字。
這意味著如果沒有那個女人的同意,沒有她的親筆簽字,糖球廠老板根本就沒辦法賣掉這個廠子。
聽到這裡,我和大狗都愣住了!
我們再一次對視一眼,臉上露出的都是疑惑的表情。
嘶……
不對吧?!
這和昨晚郝帥說的劇情咋還完全不一樣呢?!
昨晚郝帥告訴我們,糖球廠老板之所以不肯賣掉糖球廠,是因為他對初戀女友念念不忘,所以才堅持保留這個廠子,也就是為了留個念想。
當時我還覺得這個劇情太過老套,一點兒都不感人。
沒想到,現在聽了當事人的這番說辭之後,郝帥的情報似乎並不準確。
按照糖球廠老板的說法是……
這個廠子的所有權其實是屬於兩個人的,分彆是糖球廠老板和他的前女友。
也就是說,並不是糖球廠老板念舊情不願意轉讓糖球廠,而是想要轉讓糖球廠必須要通過前女友的簽字同意才行。
理解起來雖然很簡單,但要是實際操作起來,恐怕會有很大的難度。
因為這對男女已經分手很多年了,也不再是一家人了。
那麼,賣廠子分錢的時候,到底該怎麼分呢?
要是平均分配的話相對還比較簡單,一人一半,大家都不會有太大的意見。
可是……
就怕不是平均分配,而是有一方多拿一些,另一方少拿一些。
這可就麻煩大了!
想到這裡的時候,我下意識地撓了撓頭皮,在心裡暗自嘀咕著,這個事兒恐怕是不大好辦啊!
也難怪郝帥會讓我和大狗出麵來幫忙處理這件事,正所謂清官難斷家務事,因為這種事情確實不容易搞定。
而且……
難怪郝帥會說我們是混社會的,比較擅長處理這種棘手的事情。
唉……
怎麼辦才好呢?!
仔細又想了一下,我轉頭問糖球廠老板說:
“如果我們去找到你的前女友,她要是同意賣廠子的話,你覺得……賣掉廠子後的錢,應該怎麼分配比較合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