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抓捕並非終點,府衙臨時設立的公堂日夜不休,被抓捕的官吏、豪強、富商被嚴密看押。
夏軍從投降的原衙門吏員中挑選部分尚可用的,配合軍中識文斷字的文書官,組成臨時的“勘驗組”。
夏國的規矩非常嚴密,一是核對指控:每一樁指控,必須找到至少兩個以上的旁證人證或物證),且證詞需能互相印證。僅憑一家之言,絕不輕易定罪。
二是區分性質:是普通的商業糾紛、田產爭執,還是涉及人命、嚴重盤剝、勾結官府欺壓良善?後者才是重點打擊對象。
三是理清主從:誰是主謀,誰是幫凶?誰手上沾滿鮮血,誰隻是依附獲利?
四是財富來源:重點清查財產來源不明的巨額財富,正當經營積累的財富,雖也要“貢獻”部分,但可保性命無憂。
過程充滿了火藥味,狡辯、抵賴、攀咬、試圖行賄收買勘驗人員各種醜態百出。
但秦二派出的監刑官如同鐵麵閻羅,任何試圖乾擾司法公正的行為,都被冷酷鎮壓。
罪大惡極者,如手上有人命、強奪民產致家破人亡、勾結官府犯下重罪的豪強、王煥之的核心黨羽。
經初步核實證據確鑿,立即被拖到城中心廣場公開處決,隨軍刑法人員直接立起架子就把這些人吊死。
圍觀百姓從最初的驚懼,到後來的沉默,最終爆發出壓抑已久的、震天動地的歡呼!
這些昔日騎在他們頭上作威作福的“老爺”,終於伏誅!他們的家產被儘數抄沒,充入軍資庫或用於賑濟。
劣跡斑斑但罪不至死者:被戴上沉重的枷鎖,投入臨時設立的苦役營。
他們的家產被查封,不義之財被剝奪,隻留下勉強維持家人基本生活的部分。
這些人將用苦力為他們的罪行贖罪,修築城防、疏通河道。
並無大惡,但屬於舊體係獲利者,如一般的富戶、小地主、安分守己的商人:他們被“邀請”到府衙“座談”。
秦二或他的代表會明確告知夏國的政策:既往不咎,但需為“新福州”的建設貢獻力量。
通常,他們需要“自願”捐出至少一半的家產,主要是浮財、田契、商鋪,換取一張蓋有秦二大印的“安民告示”貼在門上,承諾其人身安全和剩餘財產不受侵犯。
這種“半幅身家”的代價,讓他們肉痛不已,卻也暗自慶幸保住了性命和根基。
極少數名聲尚可,甚至暗中對百姓有所周濟的士紳:則受到了相對禮遇。
秦二會親自或派人接見,肯定其品行,鼓勵其在新秩序下繼續發揮作用,甚至可能授予一些虛職。
他們的財產基本得以保全,隻需象征性捐獻少許,這成為了夏國並非趕儘殺絕的明證,也安撫了一部分人心。
短短三日,風雲激蕩。
當第三日的夕陽將福州城的屋瓦染成一片血色時,城內的喧囂終於漸漸平息。
街道上沒有了奔走的士兵和哭嚎的囚徒,隻有殘留的血跡和空氣中尚未散儘的硝煙與血腥味在無聲地訴說著剛剛過去的雷霆風暴。
百姓們小心翼翼地走出家門。他們看著廣場上尚未清理乾淨的血跡,看著那些曾經顯赫的府邸大門上交叉貼著的封條,看著一些鄰居門上貼著的“安民告示”,眼神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