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警察眼神嚴肅起來,“你繼續說。”
“說什麼啊,你們那不是有記錄嗎?之前還有一次給她骨頭都打斷了,當時我還報了警,不過是派出所來的人,和你們好像不是一波。”
帶隊的警察嚴重流露不忍,在大媽譴責的目光裡感覺抬不起頭來。
為了不刺激小姑娘,在做完基礎的文化後警察們便離開了,隻留了個女警在病房裡值守,照看小多夭的情況。
一離開病房,隊長便打電話給了隊裡,問他們之前關於吳家是否有相關的出警記錄。
很快信息就傳到了隊長這裡。
骨折、燙傷、休克,那一條條觸目驚心的傷情記錄讓一眾警察都紅了眼睛。
“靠!”
有個年輕些的小警察爆了句粗口,解開領口的口子,紓解心中的鬱氣。
他們是警察,是保護人民的衛士,但他們保護不了一個四歲大的小姑娘。
隊長張了張口,又閉上了嘴。
這不是一句“他們也無能為力”就能夠解釋過去的事。
他們是有執法權,但權利的界限也越不過法律。
不同的係統相互牽扯,不同的程序會惹來不同的麻煩,為了避免各種各樣不必要的紛爭,“息事寧人”成了一個默認的潛規則。
當整個大係統都默認的潛規則開始運行,即便有人想要改變,最後的結局也隻能是不了了之。代價在某個程度也是對應質量守恒原則的,他們不想麻煩,那就隻能受害者來承擔。
可沒有法律為依據,沒有堅實的法條作為後盾,他們也不能對畜生父母執行強製措施……
濃烈的愧疚感和無力感包裹著眾人的心。
“南山派出所那邊的人說,之前也問過法院那邊的人,他們說現在這種情況還沒有到剝奪監護權的程度。就算達到了虐待標準,也需要有人牽頭,提起申請,這裡頭又有居委和政府的事。”
接洽的小警察聲音越來越小。
其實說再多,事情就阻在一個“麻煩”上。
熱血和理想都是剛進職場的菜鳥才有的天賦,但係統裡更多的是見慣了是非,秉持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守成派。
沒人想因為一件得不到回報的事情就引火燒身。
他們沒有犯法,他們在自己的崗位上沒有半點錯處,但他們是凶手,在看著放任一個幼小的孩子去死。
誰都能意識到這點,包括警察們自己也是。
他們很清楚自己在做什麼,即便平日裡理直氣壯地念著“月薪幾千,跟誰拚命啊”,但血淋淋的人命擺在自己麵前的時候,他們也無法再繼續裝聾作啞。
他們是不希望惹麻煩,又不是真的活畜生。
當然,他們也承認,即便是警察裡也是有不少畜生的。
那他們要和那些人一樣嗎?
一旁年長點的警察用手肘抵了抵隊長:“喂,管嗎?”
隊長長長吐出一口氣,目光堅定起來:“當然,管這條路有多難,乾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