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認他這個公公,總得認李書寧這個女兒。
李書寧雙手做喇叭狀,大聲喊道:“媽媽,你出來,我有事找你。”
“聲音大點,沒吃飯嗎?”李父厲聲道。
李書寧有些委屈。
以前,爺爺從不凶她。
都怪媽媽。
她大聲的喊著。
可是依舊沒人出來。
李母罵罵咧咧:“這個賤人,真是冷血無情,居然連女兒都不認。”
她伸手戳李書寧的額頭,“你也是一個沒用的。”
李書寧眼淚流了出來。
爸爸沒了。
她以後要怎麼辦?
就在這時,來了兩個戴著大鋼帽的警察,看著他們說道:“有人舉報你們擾民,請跟我們走一趟。”
李父李母李書寧這種行為放在以前,頂多被批評幾句。
可是現在是嚴打,
因此,
大吵大鬨的李父和李書寧要被行政拘留七天。
李母倒是被放了,可從來沒有出過省的她,缺少社會經驗,很快,身上的錢就被騙光了。
她想要回兒子的家,可是跟在兒子的公司一樣,保姆不讓她進去。
如果她硬闖的話,就是私闖民宅,是犯法的。
想起老頭子和孫女的結局,她退縮了,可是心裡不服氣極了。
明明這是她兒子的家,憑什麼她這個當母親的不能進去。
她守在門口,等徐儘歡一出來,就咬牙切齒的問道。
徐儘歡冷冷道:“就憑你兒子出軌了,法律判你兒子淨身出戶。”
一提到兒子,李母忍不住下去,死死的瞪著徐儘歡,哭嚎道:
“你還我兒子,你怎麼這麼絕情啊!我兒子可是你男人,你們同床共枕了這麼多年,你居然去舉報你,你還是不是人啊!”
她恨不得殺了麵前這個小賤人,給她兒賠命。
可她剛上去,就被兩個身強力壯的男人攔住了。
李母一下子激動了,仿佛抓到了徐儘歡的把柄,“你肯定也在外麵找男人了,我要去舉報你。”
徐儘歡擺擺手:“去吧!”
不做虧心事,不怕鬼敲門。
李母倒是去了,她沒有錢,是硬生生走出公安局。
可是公安告訴她,徐儘歡是單身,她是否和男人談對象是她的自由。
李母氣得直罵娘。
三天後的早上。
李母饑腸轆轆,餓得不行,感覺自己能吃下一頭牛,路過包子鋪的時候,看見熱氣騰騰的包子,兩眼直冒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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