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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車已經抵達站點,倫敦到了。
阿瑪拉沉默不語,等到車上的乘客,不屬於族裔的人都走完了,才從座位上站起身。
足有一米九的高大身軀,肉眼可見比旁人要高上一截。而她的體格不僅是高大,比例也很勻稱,並沒有笨重之感。
阿瑪拉略微揚起的下頜位置,有無數道縱橫交錯的疤痕,遠遠看上去像被燙傷摧殘過一樣。
這些疤痕再加上她沉默寡言的氣場與高大的身軀,使她看上去有一種難以言喻的壓迫感。
“此行目的,不隻是為了玩樂與享食。”
阿瑪拉緩緩開口,注視著簇擁在她身邊顫顫巍巍的身影,聲音沙啞地說道,“我們隻有一個目的,竭儘所能。分散開在這個城市,找出殺害我族次子之人。”
“儘量低調,勿要為了進食,挑起騷動,疏忽了我的事情。”
“咕噥!”
在她側邊,一位族裔吞了口唾沫,低聲發問道“可是,阿瑪拉女士,我們該如何得知對方就是我們要找的人?對方有什麼特征嗎?”
阿瑪拉閉上雙眸,回想起剛才在信件上收到的信息,頓了兩秒後,緩緩說道,“對方是華人,來自華國,黃種人。”
這說了跟沒說一樣的話語,就像在強人所難,但是……沒人敢違抗她的話語。
隻因為,她是族裔之中地位不低的“頭狼”,同時亦是父狼最寵愛的孩子之一,脈屬“次女”。
正因對方的地位所致,在出發來倫敦的路上,跟隨她一起過來的一眾狼裔都在忍耐,忍耐著口腹之欲。
即便現在是月圓之夜,也不被允許放縱狩獵。
“去找吧。找到你們認為可疑的人,然後帶過來。”
阿瑪拉沉聲說道,“我們的鮮血在人體身上留下的氣味會成為一種錨點。
這種獨特的氣味經久不散,因此可以根據這一點,追查殺害我族的凶手,你們……應該沒有忘記吧?”
聞聽此言,四十頭披著人皮的野獸不敢反駁,點頭如搗蒜,“沒忘記!”
“很好,那就出去吧。”
阿瑪拉偏了偏頭,“走吧,先去聯絡說要來接應我們的狼群。”
“……關於這個,呃,在入夜之後,對方已經失去了聯絡。”
拿著手機,負責聯絡的狼裔疑惑地說道,“那家夥,該不會是沉浸於殺戮之中,享樂的太過忘我,忘記了我們吧……”
“……也罷,知道地址就行了。”
阿瑪拉沉吟說著,“我們先去根據地。”
“嗯,據他說,從a口跟b口出去最近。它們會在車站外幾百米等候我們。”負責聯絡的狼裔擺弄著手機說。
“好,接下來我們分開走,聚眾太矚目。我不希望引人注意。”阿瑪拉沉聲指示,“到了聚居地,再說其他。”
眾狼點頭,對此沒有意見。隨後,它們分成兩批,以阿瑪拉為首的朝著b口走去,而a口則是其他狼裔。
隨著時間推進,眾狼來到車站門口之時,傾盆的暴雨顯然出乎了它們的意料。
但好在這點難不了它們,狼群隱匿於餌食之間,對於現代化的知識所知甚詳,有熟悉這邊路段的狼裔自發在前引路。
暴雨聲勢浩大,車站附近的路段,除了阿瑪拉帶著的二十頭狼裔走在屋簷下避雨行走,彆無他人。
就連周邊的店鋪似乎也關了門,這座城市在雨夜之中顯得十分寂靜,除了雨聲之外沒有再多的動靜。
走了幾分鐘後,阿瑪拉微微一頓,敏銳的感覺有點……不對路。
她望著外麵沉寂的雨聲,發達的感官開始作用,依靠嗅覺捕捉周邊的環境,一分鐘過去,沒有發現異常。
——不……沒有異常就是最大的異常,即便在下雨,這座城市會如此安靜嗎?
阿瑪拉眼神閃爍,意識到了某事後,表情一變,吼道,“離開這裡,這裡不對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