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非法占有財物?我惡意傷人?
聽到這些,我的腦袋嗡的一下。
好個先入為主,李國興跟嶽秀秀這兩個賤人,是早就在警察麵前把我給妖魔化了。
我有點激動,差點起來拍桌子“我沒有!”
警察敲了下桌子“你老實點!”
我被警告了,之後壓製了情緒小聲說“我沒有!是他們搶我東西,還抓了我的狗!”
“你說他們搶你東西,你指什麼?是這些嗎?”
警方從放證物的箱子裡,拿出周林送我的衣服跟皮鞋。
他們用一種鄙夷的眼神看著我,仿佛在說,我是個農村婦女,怎麼可能有這麼好的東西。
“是的!”我點點頭。
“嶽秀秀跟李國興指控,說你私自賣了家裡的豬跟牛,然後把錢據為己有,這些是你賣了豬牛買的嗎?”
“不是……”
“那你哪來的錢?這樣的鞋跟衣服,即便在省城也是搶手貨,如果不是賣豬牛的錢,你這些東西要怎麼解釋?”
我聽明白了,警察早就先入為主,這說話也是在給我挖坑。
如果我說是人送的,他們又會問是誰送的,到時候周林可能也要被牽連進來。
我一個人倒黴就夠了,何苦把人家大好青年攪進這是非窩。
“是我撿的!”
“撿的?你當我們是傻子嗎?這樣的東西怎麼可能是撿的。”
“你們問我,我也答了,是撿的的就是撿的。而且不管是我撿的還是我買的,這東西都是我的,嶽秀秀憑什麼搶,她跟我搶,我不給她就打我,我怎麼就不能還手,我打她算自衛……”
警察看著我,冷哼一聲“我知道你也是上過高中的人,還差點考上了大學,果然還是懂點法的!但這不是你逃脫罪責的武器!”
“罪?我有什麼罪?你們說我非法占用他人財產?說的是李家的房子嗎?”
“你跟李國興沒有結婚證,你們不屬於法律保護的夫妻,那房子屬於李家,現在他不讓你住,你卻還占著,這就是非法占用!”
“嗬嗬,不屬於法律保護的夫妻?你們現在說不被法律保護了,那我那五年,在老李家當牛做馬你們看到了嗎?他們還好意思跟我要賣豬牛的錢?那豬牛就是我養的,我賣了怎樣?錢我花了又怎樣?村裡人都知道,賣豬牛的錢我給我婆婆買了棺材辦了葬禮……”
聽我說了這些,警察的臉上也閃現詫異的神色。
我猜想,那個慣會演戲的李國興,還有那個打苦情牌的嶽秀秀,必定是早早的在警察麵前把我妖魔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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