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嶼之和沈清柯都讚同回家做飯。
於是一家四口,去采購食材和日用品。
李氏女工不錯,所以也沒買成衣,買了些布,打算回家做衣服。
買了一匹最便宜的麻布,一百文。
一匹白布二百文。
麻布做外衣,白布做裡衣和棉衣。
北川地寒,總要做一身棉衣。
有了布匹還要買棉花。
一斤棉花六十文。
按一人一套棉衣一斤棉花算,四口人要四斤棉花。
考慮到沈清棠是孕婦,需要寬鬆些,多買了一斤棉花。
五斤棉花三百文。
另外,一家四口不能總是穿著衣服睡,還需要有棉被。
一床被褥按五斤棉花算,四床被褥二十斤棉花一千二百文。
顯然沈清棠手裡的錢不足以支撐他們一人一床被子,最後減半買了十斤棉花六百文。
接下來是買食材和鍋碗瓢盆等日用品。
大米一斤按質量五文錢到七文錢不等,買了一鬥最便宜的下等米,六十文。
豬肉二十文一斤,買了一斤。
雞蛋按大小三文錢到五文錢一個,買了二十個小雞蛋,六十文。
砂糖四十文一斤,買了半斤,二十文。
食用油五十六文一斤,買了一斤。
還買了一部分豬板油,十文一斤,買了五斤。
鐵鍋一口一百文。
還有針線十文。
花費三百七十六文錢。
衣食住行加在一起共一千四百九十六文錢。
今日賣山貨的錢還剩一百三十八文。
之前縣衙賒賬來的錢還餘四十四文。
總計一百八十二文。
李氏肉疼地把銅板裝進錢袋,“好歹還剩點兒。”
沈清棠猶豫了下還是開口:“娘,可能還得花一點兒。”
李氏捂緊錢袋子,“還有什麼必須要買的?”
必須兩個字咬的很重。
“山貨最多再能賣一次。為了有後續收入,咱們還得買一張漁網以及一部分蔬菜種子。”沈清棠解釋。
“溫泉附近溫度夠高,應該能種蔬菜。小溪裡有魚,我們可以捕一些魚來賣。
這樣能魚抓的差不多了咱們就又能賣蔬菜。”
李氏實在找不到反對的理由,隻能依依不舍像嫁閨女一樣地把錢袋子交給沈清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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