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許清嘉的話,司墨珩的嘴角不自覺地有了笑意。
應該就是像他說的這樣沒錯。
想當情人輕而易舉,花點錢就可以做到。
可是想當情侶卻並不簡單。
她要是沒那麼喜歡他,是肯定不會把他當做她的男朋友來看待的。
隻能說,她平時表現地太清醒理智了,所以才給了他一種她不愛他的錯覺。
其實在她心裡,她超愛他的。
一想到這裡,司墨珩的心情就變得特彆好。
雖然他不知道她到底是什麼時候把他當成她男朋友的,不過既然身份已經發生了轉變,那他就得積極適應現在的這個新身份。
從今往後,她,時苒,就是他的女朋友了,而且她還是他的初戀。
仔細想想,初戀就得是時苒這樣的女孩子才對。
不施粉黛的樣子又清純又乾淨,特彆驚豔漂亮,美的像白月光。
長著一張過分漂亮的臉,卻擁有極具反差萌的性格。
吃到好吃的,她的眼睛就會變得亮晶晶的。
剛睡醒的時候,特彆粘人可愛。
睡覺的時候要抱著他,自己一覺睡醒就能看到她那軟乎乎的小身子緊緊地貼著他。
雖然有時候被他吵醒了會有點起床氣,不過她連發脾氣的時候都是可愛的。
雖然有時候脾氣不太好,一點就炸,還喜歡跟他對著乾。
不過嘛,總體上來說,她還是很可愛的。
在他眼裡,她就是一隻有點咋咋呼呼的小貓。
既然現在,她已經變成他的女朋友了,那他對她的方式也得跟以前不一樣。
他已經不是高高在上的金主了,他現在隻是一個愛她的男朋友。
而身為男朋友,就得學會溫柔體貼、細致耐心。
她不高興了,他得哄著。
她發脾氣,他得受著。
平時還要給她準備小驚喜,哄她開心,把她當小公主寵。
雖然跟以前不太一樣,不過還蠻有意思的。
正如許清嘉所說,談戀愛是需要兩個人一致同意的,既然這樣,就把今天當做他和時苒真正在一起的日子吧。
司墨珩碰了碰許清嘉的肩膀,問道,“你說,我是不是應該準備一點東西啊?比如鮮花、鑽戒之類的。我還沒有給她買過戒指呢。你說談戀愛的話,戒指應該戴在哪個手指上?”
許清嘉生無可戀地看著他。
都說了他母胎單身,他沒談過戀愛!
一天天的,問的都是些什麼玩意。
非要這麼刺激他是吧。
許清嘉沒好氣地回道,“無名指!”
司墨珩很是不解,“可那不是結了婚才能戴的嗎?”
“結婚戴左手無名指,談戀愛戴右手無名指不就行了?”
“那也行。”頓了頓,司墨珩繼續問道,“你覺得粉鑽怎麼樣?她喜歡粉色,粉鑽應該比普通鑽石更能討她歡心。”
許清嘉:“……”
不想聊了。
果然,一旦兄弟脫了單,他和他曾經的美好時光就一去不複返了。
他現在滿腦子都是他對象。
完全不把他當人看。
許清嘉什麼話都還沒說,司墨珩就已經給陳杉發去了消息,讓他去弄一枚漂亮的粉鑽戒指回來。
另一邊,時苒開車去找楚詞,和他一起挑選自己未來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