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僅一天!
聽阿力講當年的故事,下水道的幾人都覺得很趣。
“那些該死的貴族都是吃屎長大的!讓老子說有誰乾叛亂那就乾他娘的,躲什麼啊?”
“放條狗進議會都比他們有用!”
“不過那個哈裡斯到底去哪了?要不是他我們也不會這麼慘。”
團隊協作很容易增進感情,尤其阿力力大無窮一個人能乾三個人的活,懂得又多,立馬就和這些人打成一片。
雖然說他長得畸形可怕,但下水道裡畸形兒可太多了。
胡恩也是第一次聽這個故事,暗暗評估。
哈裡斯攻打正門,格林作為他手下的一名騎士,攻打後門。
戈林之前的等級大約有32、3左右,沉睡多年實力磨損嚴重,這才被我抓住機會殺了。
如果戈林有巔峰時期實力,十個胡恩也不夠他一個人打的。
透過他的靈魂看得見,這樣的人還有十幾個!
可見巔峰時期的哈裡斯到底多強。
哈裡斯的等級應該在45左右,擊敗他的紅楓之槍迪昂在43左右。
那那位關在觀星塔裡的領主多強?
羅文出手的信息太少了,成為領主後更沒必要自己出手,即使是有地位的法師伊德羅也猜不透他多少級。
不過怎麼樣也應該在40級以上。
所以……
胡恩看看自己的等級,20級+761經驗。
真放在這些大佬麵前還不夠一拳打的,還得快些把轉職任務完成了,趕快積蓄實力啊。
胡恩暗自決定。
“今天差不多了,就把這些搬回去吧。”胡恩說道。
他們出來的目的是撿這些守城士兵的裝備,成果還算喜人。
畢竟怪物也不吃這些鐵塊子,紅楓城又以富饒著稱,他們的裝備十分精良,表麵拋光雕花,放了兩百多年修修還能用。
唯一美中不足的是,下水道人族的身體素質太差了。
成年男子連一件重甲都穿不起,更彆說全身套裝。
一把馬戰重劍要兩個人扛。
唯一力氣大的阿力,又因為身體畸形穿不了鎧甲。
胡恩掂量掂量這鎧甲的重量,他擅長使用的武器是兩把短刀,也不適合穿重甲。
就這麼丟掉太可惜了……
“不如拿給鐵匠叫他改一改?”
下水道當然沒人會打鐵,但城外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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