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還來不及糾結自己如何和大家搞好關係,就已經忙到喝口水都沒有時間了。
這時候我隻是慶幸,慶幸我在上一份工作的時候沒有選擇躺平,我當時學到的全部現在都變成了我融入新環境的助益。
不過護理到底不比前台,抱狗控狗都是力氣活,下班的時候我渾身的汗,但身上都是沐浴露的香味,竟也聞不出汗臭味來。
阿彬給我打了個電話過來,說是慶祝我找到工作,請我吃炸雞。
我笑了笑,這會兒累的不行,如果真的可以吃著炸雞喝口冰爽可樂,那真的是爽翻天了。
我們約在了炸雞店門口,我趕到的時候他的車已經停在門口了。
一進店裡,阿彬就站起身來朝著我揮手。
我連忙快步過去,嘴裡忍不住開口,“阿彬哥,你都不知道,我今天洗了最起碼八九隻狗,其中還有三隻大金毛,累死我了。”
“知道你肯定累了,這不點了炸雞犒勞你嘛。”阿彬笑眯眯的看著我,將點好的可樂推到我麵前。
我趕緊紮吸管猛灌了一大口,舒舒服服的打了個氣嗝。
我吃炸雞的功夫,阿彬也開始給我講起狗場的瑣碎事情,我們就這樣一邊吃一邊聊天,時間似乎過的飛快。
等到我們吃飽喝足時,已經過去一個多鐘。
我這才發現這就是朋友和愛慕者的區彆,我和陳飛傑聊天就無法做到這麼自然。
這一切都是因為阿彬是作為我的朋友,這個立場擺在麵前,我無法相信他真有彆的心思,也無法真的疏遠他。
不像陳飛傑,讀書時他第一次表達出來的時候,我就已經無法正常的麵對他了。
在劉琳琳的事情沒有鬨大時,我甚至想過,如果非要選一個人,倒不如選擇阿彬,至少相處起來非常自然,沒有一點不自在。
正思緒越飄越遠的時候,阿彬突然話鋒一轉,“對了,你的病”
我愣了愣,回答道,“沒事,最近很正常。”
也不是天天都神經兮兮的,好像隻有受到刺激,或者心情低迷的時候才會出現幻覺和睡不著。
這也是我唯一慶幸的點,我總不能天天渾渾噩噩的,那我就連活下去都是問題了。
阿彬從口袋裡掏出了一個小盒子,放在桌上推到了我的麵前。
“我前幾日給我堂姐買口紅,順便給你也買了一隻。”
我連忙擺擺手,“我不能收!”
阿彬卻說,“買都買了,聽說女孩子都喜歡口紅。不過我看你平常不怎麼化妝,你要是化妝一定很漂亮。”
我卻還是沒有接,反而推了回去,“我化妝不擅長的,要不你還是拿回去給你堂姐吧。”
阿彬麵色有些不悅,看我堅持,也不願意收回去。
我想到他可能喜歡我的事情,更加心中有些焦躁起來。突然就理解為什麼大家都說他喜歡我,可他卻從來沒有明確說過。
也許,他也怕捅破這層窗戶紙,我們連朋友都可能做不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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