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對正當防衛有誤解,認為必須是彆人攻擊自己的時候才能進行防衛。
當然,有這種想法並不奇怪。
因為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內,正當防衛的認定都很難,要求太過於苛刻。
就彆說你保護自己的財產了,就算是彆人真的拿刀攻擊你,隻要你反擊的時間和反擊力度不合適,一樣會把你判刑。
畢竟“正在攻擊”的時候,基本上很少有人能抓住這個時間來進行反擊。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提某位叫“龍哥”的男人了。
有的人死了,但他的死意義重大,而龍哥就是這樣的人。
他用自己的命為代價,給廣大人民群眾好好上了一節“正當防衛”的課。
從龍哥之後,國家也對正當防衛開始重視,20年,“兩高一部”聯合發布了《適用正當防衛製度指導意見》。
可以說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們對於正當防衛的認定總算是有了稍微清楚一點的規定。
但對於保護自己財產這個點,到現在依舊有很多人不太清楚。
然而根據刑法的規定,為了保護自己的財產而導致對方受傷,同樣屬於正當防衛!
人身權很重要,財產權同樣很重要。
周雲現在說的很清楚,當時那個情況,不能片麵認為孫偉濤隻是針對三個城管隊員的防衛。
因為外麵同樣有一堆人,還有那麼多的工程車輛,如果他被強行帶離,那他的房子肯定保不住。
所以他必須得采取一定的防衛行為!
為了保護幾十萬的房子把三個人打成輕傷,這很明顯沒有超出必要限度。
馬若綺的臉色開始不好看了,但還是堅持說道:“但這是房屋征收部門的拆遷行為……”
周雲聞言直接道:“哦?拆遷行為又如何,在那個時候就是違法的,就是對我方當事人的侵權,他保護自己的財產沒有任何問題!”
眼看著兩人又要在那裡扯皮了,審判長再次敲響了法槌。
“好了,說過的話就不要再說了,如果沒有其他觀點,現在休庭半小時。”
說完,審判長再次敲了敲法槌,隻是這次他敲的很小心。
這也是沒辦法的,實在是他們這法院的法槌用的時間太長了,稍微用點力,那槌頭就直接飛了。
想象一下吧,嚴肅的庭審中,審判長一敲法槌,結果槌頭飛了下來,那畫麵太美真的不敢想。
審判長倒是想換呢,但是在體製內混的基本上都知道,很麻煩,隻能修,哪怕修這東西花的錢比買新的都要多了,依舊隻能修。
休庭了,孫晨輝一臉擔心道:“周律師,你看咱們這能贏嗎?”